市场监管领域消防安全防范提醒书
各经营主体:
为深刻汲取近期全国火灾事故教训,有效防范遏制市场监管领域 重特大火灾事故,积极消除火灾隐患,市场监管部门提示广大经营者, 要加大经营场所安全隐患排查力度,有效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隐患。
一、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强化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二、 配备、维护保养消防设施。配齐、定期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确保其完好有效,严禁损坏、挪用、埋压、圈占、遮挡消防设施、器材。
三、确保疏散通道畅通。确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畅通,严禁以任何形式占用、堵塞或封闭。
四 、严禁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生产区、库房仓储区内严禁设置员工宿舍,严禁使用可燃易燃材料夹芯彩钢板搭建临时用房。场所内可燃杂物要及时清理,易燃物品要按照标准分类存放。
五、按照标准敷设电气线路。按标准敷设电气线路并进行穿金属管或阻燃型 PVC管保护,安装漏电保护开关,严禁私拉乱接临时电线,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在室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给电动自行车充电。
六、 强化火源管控。场所内、企业生产车间、原料及成品库房禁止携带火种进入,禁止动用明火、禁止吸烟。库房仓储区严禁超量、超高储存,保持通风良好。进入库房的车辆、设备应采取防静电措施。
七、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规用火、用油、用电、用气,严禁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
八、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按规定组织员工开展消防演练。
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0 2 4 年 3 月1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