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德县加大补助资金投入 提高城镇居民保障水平
近年来,同德县把加快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并根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关规定,县政府筹集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和上级补助资金统筹安排使用,并统一纳入财政社保专户管理,按照“民政部门核定对象和标准,财政部门核拨资金,银行代发到人”的管理原则实行社会化发放。自今年5月份以来每人每月补助提高25元后,每人月补助标准达到206元。截止目前,共发放城镇居民最底生活保障金353.77万元,上年同期增长59.14%,受益群众2960人,受益群众上年同期增长2.6%。全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已得到落实,保障水平逐年提高,真正使城镇低收入居民的基本生活得到合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