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2020至2021年度草原建设项目 顺利通过省州联合组验收
2021年12月6至7日,按照《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林业草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等实施成效及省级验收工作的通知》(青林项【2021】672号)的要求,由青海省草原和林业局草原处朱永平副处长等十余人组成的省州联合验收组,对我县2020至2021年草原生态保护项目内、外业工作进行验收。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才让多杰、林业站站长、项目监理才吉陪同验收。
验收组通过实地查看、走访农牧户、查阅和审核相关项目档案资料、听取汇报等验收方式,并经过认真讨论评议之后,认为我县2020至2021年草原生态保护项目工作思路清晰、组织机构健全、目标明确、档案资料齐全、工作措施得力、程序合理,项目落实严格遵守国家和省上有关规定,十分圆满地完成了本年度草原生态项目的各项基础工作任务。最终,验收组一致认为,同德县2020至2021年度草原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实施效果良好,原则上同意通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