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德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 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工作的 整改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问题整改动员部署视频会议精神,认真做好医疗保障方面反馈问题整改,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2021年国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要求,经与州医疗保障局沟通衔接,拟定了我局整改方案,现将有关情况整改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1年12月下旬至2022年1月上旬,由民政部牵头对我省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情况开展了考核评估。今年4月,国家反馈了我省医疗保障方面存在“2021年8月起,青海省脱贫户住院实际报销比例由脱贫攻坚期的90%下降到70%左右,对患重病的低收入脱贫户影响较大”的问题。
二、整改措施
(一)加大倾斜保障力度
2022年至2025年,特困人员(含孤儿)、农村低保对象和乡村振兴部门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其身份存续期间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各类补充医疗保险按规定报销后,再由医疗救助基金给予倾斜保障,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0%。稳定脱贫人口身份存续期间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各类补充医疗保险按规定报销后,再由医疗救助基金给予倾斜保障,实际报销比例达到80%。人员身份类别重复时,按照就高原则享受待遇。
(二)加强数据对接共享
我局主动与乡村振兴部门、民政部门对接数据,实现稳定脱贫人口、监测人口数据的实时传输共享,同时,加大对人员信息准确性的核查比对,减少错误数据,确保人员信息传输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为确保政策落实提供数据支撑。发生人员信息错误时,乡村振兴部门协助提供书面证明材料,交由我局维护特殊人员身份信息,确保其及时享受待遇。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做好过渡期内医疗保障帮扶工作是防止因病致贫返贫的重要保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强化部门协同,狠抓政策落实。把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继续保持基金监管高压态势,加大对诱导住院、挂床住院、虚假住院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
(二)加强部门协作。我局要统筹落实好医保帮扶政策,民政和乡村振兴部门将认定好的特困人员(含孤儿)、农村低保对象和稳定脱贫人口、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及时与我局信息共享,财政部门配合做好资金支持。
(三)强化责任落实。我局依托医保信息系统,积极主动作为,多渠道加大对倾斜保障人员医疗费用报销信息的筛查,对2022年1月1日以来,实际报销比例不足90%、80%的进行补报。
(四)落实政策到位。落实城乡医疗救助政策加大了对患重特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人员监测和救助力度,降低贫困边缘群体“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几率。城乡医疗救助使得城乡困难家庭人员、特殊人员等就医得到基本保障,维护了我县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建设。并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缓解了困难群众就医困难和因病影响基本生活的问题,提高了城乡困难群众的生活质量,促进了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医疗救助资金保障了受益对象的基本医疗需求,发挥保命钱、救命钱的作用。
(五)广泛宣传引导。我局要深入开展医保政策进机关、进乡镇、进寺院、进村社、进养老院、进定点医疗机构解读和宣传工作,把医疗保障制度和惠民利民政策讲解清楚、说明白,让广大参保群众了解政策、使用政策、感受实惠,最大限度地动员群众及时参保缴费,努力实现应保尽保、应享尽享,不断增强参保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同德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