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德县民政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整改方案
县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关于进一步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整改方案》随文呈上。
妥否,请审示。
同德县民政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整改方案
局属各科室: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问题整改动员部署视频会议精神,认真做好民政领域方面反馈问题整改,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2021年国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中共同德县委办公室 、人民政府办公室《同德县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国家考核评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专项监督、省级成效考核、州调研督导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海南州民政局《2021年度国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经与州民政局沟通衔接,拟定了整改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大决策部署、全国全省整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以及省、州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和省州委、政府的具体要求,自觉提升政治站位,坚决扛起政治责任,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效的举措、更加有力的工作,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持续推进问题整改,健全监测和救助信息互通机制。共同关注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贫困家庭,及时了解掌握乡村振兴部门反馈的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持续巩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二、整改任务及措施
问题一:减轻消费负担。大力开展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寺规僧约“三约”宣传工作,积极引导群众移风易俗、摒弃陋习,树立勤俭节约新理念,有效减轻脱贫群众人情消费负担。将村民不配合政府人员入户摸排监测和有意隐瞒真实收入等行为的约束措施纳入村规民约。
整改措施:一是继续督促乡镇、村委会修订完善村规民约,紧紧围绕移风易俗、公共安全、树立新风正气、公共道德、文明建设等重要事务和热点问题,因地制宜地将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河长制等工作补充完善到村规民约中,修订完善“一村一规”“一居一约”,切实让“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成为村(居)民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不断激发村(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主体意识,以规立德滋养乡风文明,助推乡村振兴建设。二是积极倡导组织发动群众开展“守村规践民约”活动,将好人好事、孝亲敬老、移风易俗等先进事例表彰宣传并奖励。对不孝老养亲、乱搭乱建、乱堆乱放、赌博败家、婚丧事大操大办的反面事例进行曝光,并进行处罚。继续完善“村规民约”,将村民不配合入户摸排监测和有意隐瞒收入等行为纳入“村规民约”,充分调动了群众执行“村规民约”的积极性与主动性,确保村规民约行得通、有实效。
责任领导:东白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二:防返贫动态监测有待进一步提升。青海省防返贫动态监测机制建立并发挥作用,但从实际核查情况看,部分地区对监测户的风险消除认定过急过快,存在监测不到位的风险。各行业部门负责严格落实监测户风险消除“有相应帮扶措施、三保障稳定实现、收入超过监测标准、返贫致贫风险消除”等4项认定标准进行认定,县乡村振兴局负责通过“入户核实、村级评议、乡镇初审、县级审定”等程序进行风险消除,对标注风险消除的所有监测对象,做好风险消除后续跟踪监测。重点关注“户内无劳动力”监测人口风险标识情况,防止“退而不稳”。
整改措施:一是建立健全筛查预警机制,通过定期对接数据,加强与乡村振兴、医保等部门数据信息共享,做好稳定脱贫人口、监测人口数据实时传输共享,并确保人员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二是继续督促各乡镇对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贫困家庭的动态监测,及时掌握和了解困难家庭的实际生活状况,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确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养尽养”,坚决兜牢底线,防止规模性返贫。
责任领导:东白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三、整改步骤
全局集中整改工作时间为两个月(2022年 6月23日至8月1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提高认识,制定方案(6月23日-6月27日)
召开局党支部会议,学习领会整改反馈意见,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和整改措施,经局党支部会议审定,并报县乡村振兴局审核同意后印发实施,组织召开局机关会议,安排部署落实整改工作。
第二阶段:集中整改阶段(6月28日至7月28日)。由局主要领导组织召开会议,对照整改反馈问题,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工作责任领导、责任人;整改内容、目标、时限要求,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第三阶段:总结提升阶段(7月28日至8月10日)。由各责任领导、责任人对照责任清单,对整改完毕的问题开展“回头看”,梳理规章制度,每一项建立一份整改落实档案,巩固整改成果。
四、组织领导
为全面完成反馈问题整改任务,根据整改工作需要,成立同德县民政局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国家考核评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专项监督、省级成效考核通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组长: 东白 县民政局局长
副组长:周吉加 同德县民政局副局长
成员:范国琳 同德县民政局一级主任科员
才吉项毛 低收入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主任
更吉卓玛 同德县民政局干事
赵有通 同德县民政局干事
办公室设在低保办,办公室主任由才吉项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要职责:根据省同德县民政局下发的整改工作方案及州委州政府关于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要求,制定我县民政局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加强与乡村振兴、医保等部门的数据共享工作;上传下达各类文件、报告及会议精神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县民政局要把抓好反馈问题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充分认识到做好基本生活保障帮扶工作是有效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的重要措施,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细化整改措施坚持把问题整改和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结合起来,共同推进。
(二)加强政策落实。县民政部门要全面梳理针对困难群众的各项惠民政策,切实抓好已出台的社会救助各类政策的贯彻落实,积极主动作为,多渠道加大对困难群众信息的筛查。通过“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系统,因病因灾等突发状况的困难群众及时进行救助,促进惠民利民政策落地落实,确保问题整改取得时效。
(三)坚持全面整改。县民政局要举一反三、统筹兼顾,在全面认领此次整改问题的基础上,对以往考核、评估、暗访、督查等渠道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对高发、频发问题建立长效整改机制,巩固整改成果,加大治本力度,防止问题反弹。
(四)强化督促检查。县民政局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对各乡镇民政办的指导和督促,针对反馈的问题要严格按照省州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定期或不定期要对各乡镇民政办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进行通报,确保反馈问题整改到位,确保脱贫政策落地见效,确保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