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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德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3-05-25 18:50:23 点击:[] 字体:


局属各企事业单位、各相关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交通运输厅《青海省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青交〔2023〕73号)和海南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海南州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南交〔2023〕53号)文件要求,结合海南州开展“转作风、强本领、重实干、勇担当”专项行动工作和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决定集中开展全县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坚持执法为民、标本兼治、依法行政,从群众最期盼的事情做起,着力整治执法顽瘴痼疾,推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有效解决,彰显法治力量。紧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巩固和拓展2021年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成果,落细落实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推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实现常治长效。

二、整治原则

(一)坚持刀刃向内、自剜腐肉。剔除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逐利执法”、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僵化、执法粗暴、执法“寻租”等各类顽瘴痼疾。

(二)坚持执法为民、依法行政。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群众最期盼的事情做起,切实维护全县交通运输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坚持寓治标于治本之中,敢于动真碰硬,对准顽瘴痼疾扎实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同时,深挖源头治理和制度根源,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

三、领导机制

为全面促进落实全县交通运输执法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决定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部署和督促指导,其组成人员如下:

 长:周泽加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赵国刚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员:华增      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鲁国军    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江利华    同德县汽车站站长

西日卓玛  同德县通达出租行经理

蒋平      同德县正旺驾校校长

王凯      同德公路养护中心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华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由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切军加、羊忠太、拉毛卓玛、才让吉、汪珍珍等相关人员组成,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计划落实、协调联络和新闻宣传等工作。

四、整治内容

重点聚焦以下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一)逐利执法问题。重点整治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处罚任务、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将罚没款与绩效挂钩,违规设置非现场执法设备,以罚代管,乱罚款、滥收费等问题。

(二)执法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设置路障,随意拦车、扣车、不亮明执法身份任性检查,滥用行政强制措施和证据登记保存措施,证据收集不充分,不查实案件事实就随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选择性执法,违法违规限高、限行影响交通等问题。

(三)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重点整治“一刀切”执法,

运动式执法,过度执法,机械式执法、重打击、轻人权保障等问题。

(四)执法粗暴问题。重点整治重管理、轻服务,重处罚、轻教育,重罚款、轻纠错,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听辩解、不问缘由,“碰瓷式”执法,对待群众“冷硬横推”,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等问题。

(五)执法“寻租”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职权、吃拿卡要、权钱交易、徇私枉法、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放管服”改革落实不到位,对非法中介以及辅助执法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等问题。

具体问题表现,详见《青海省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照检查清单》(附件1)。

五、整治行动部署

专项整治行动于2023年4月启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大队要有序有效推进专项整治行动。

(一)组织开展大排查

1.广泛收集问题线索。要畅通民意诉求渠道,通过净秀同德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专项整治通告,并公布和设立专项整治投诉举报电话、信箱等。综合运用新闻媒体、信访投诉、12345政务服务热线、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扩大专项整治工作线索来源渠道,自觉接受群众和媒体监督,广泛听取人民群众、交通运输从业人员的反映和意见。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务必做好投诉举报来电、邮件等登记工作,并做好转办、核实、处置工作。

2.开展调研走访。积极组织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大走访大调研,综合采取座谈会、大走访、问卷调查、职业体验式调研等多种形式,深入了解交通运输企业、客货运司机等交通运输从业群体诉求,广泛听取反映和意见,进一步扩大问题线索来源渠道。县交通运输局将建立基层执法站所联系点工作机制,关注执法人员思想动态,做好思想疏导和政策解读工作,帮助执法人员解决实际困难。

3.组织对照检查。要严格对照《青海省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照检查清单》,对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一轮深入摸排,通过案卷评查、执法满意度测评、梳理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等方式,深入查摆自身问题,对执法工作“全面体检”,全面摸清问题底数。要盯住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和关键少数,坚持把自己摆进去,逐条逐项对照检视,确保问题查摆工作见底到边。

(二)开展大整治

1.建立整改台账。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逐项列出整治清单和清理重点,建立《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整改工作台账》(附件2),明确问题类别、具体表现、整改措施、责任单位、整改时限、整改进度及可验证成果,组织对本地区、本部门执法领域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清理和整治。同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于集中整治期间的群众投诉举报、督察检查等新发现的问题,不论是否已经整改完成,均需及时列入《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整改工作台账》,并报送州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附收集问题线索)。

2.组织开展制度文件专项清理。县交通运输局将依据上位法变化和改革要求,结合全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第五次全面清理结果,组织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内部制度文件专项清理,对违反上位法规定的,不符合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放管服”改革要求的要应清尽清、应改尽改、应废尽废,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并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公布清理结果。                                                 

3.落实责任追究。要认真落实国家工作人员责任追究和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规定,对于《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整改工作台账》反映问题中需要追究责任的,以及对专项整治工作中整改迟缓、弄虚作假、敷衍塞责、拒不整改,甚至违规违纪的,要按权限和程序严肃予以追责问责,对于专项整治工作中应当追究责任而未予以问责的,必须按照法治督察及纪检监察协作配合工作规定要求,将公职人员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同时,要积极运用容错免责规定,准确执行“三个区分开来”的政策,对适用容错免责的要免予追究责任,并向上一级工作专班进行报告和专题说明。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全县各道路运输企业要以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案件为镜鉴,深入剖析存在的问题,以案明纪、以案说法、以案促改,切实加强警示教育。

(三)开展大提升

严格组织实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建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实施方案》(青交〔2022〕114号)和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建立海南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实施方案》(南交〔2022〕126号),持续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提升全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伍素质能力。

1.强化教育培训。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结合全州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本年度计划开展的执法业务培训等工作,加强执法队伍学习教育和专业训练,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三年行动圆满收官。要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深入推进交通运输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建设的重要契机,切实做到专项整治工作和行业工作互为补充,既着力解决基层执法难点痛点堵点问题,又有效提高执法能力水平,提升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和基层治理成效。

2.健全应急处置和舆情应对机制。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建立隐患排查防控机制,建立健全执法领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舆情应对方案,要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对执法领域舆情的跟踪监测,建立问题预防预警机制,切实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个案转化为群体事件、涉稳事件。加强跟踪督导,建立挂牌督办制度,对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社会关注度高、引发负面舆情的重点问题以及投诉举报高频事项在州级层面挂牌督办。

3.优化改进执法方式。全面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试行)》,按照省厅制定的《青海省交通运输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持续推行轻微违法告知承诺制。全面推广说理式执法,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开展执法工作,坚持寓服务于执法,将便民为民服务举措融入到执法工作中,让交通运输从业人员感受到执法的力度和温度。

4.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遵守执法办案期限,防止案件久拖不决。依法实施行政检查,不得多头多层重复检查,不得超越检查范围和权限,不得妨碍检查对象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严格执行省厅组织制定的交通运输行政裁量权基准。坚持过罚相当,公开公平公正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确保行政处罚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防止乱处罚现象。

5.加强执法监督。要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及评查,规范使用《青海省行政执法文书范本及规范指引(2021年版)》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文书式样》,集中开展案卷评查活动,以评促改,以评促优,深入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采取日常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突出查摆和纠正问题,不断提升执法考评科学性、准确性、导向性、持续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价指标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县交通运输局将于10月底前对执法大队开展年度执法工作社会满意度测评,满意度较低时、对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

6.提升执法质效。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推广应用,全面推行“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的执法办案新模式,强化对执法办案活动全程、实时、动态监控。加快道路运输领域电子证照跨区域互认与核验,执法检查中通过电子证照二维码在线核验,网站查询等方式核验电子证照真伪,进一步提升执法效能。

(四)开展大宣传

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多种渠道,结合“路政宣传月”“诚信兴商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工作成效,展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新作为、新形象,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要注重发现、培养和宣传执法先进典型,挖掘、总结、推广基层鲜活经验,增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凝聚力和影响力。

六、进度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4月20日前)。对照整治内容、行动安排,细化整治措施,迅速动员部署全县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扎实开展,制定印发《贵南县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及时抄送州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查摆问题阶段(5月6日前)。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严格对照《青海省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照检查清单》,按照整治行动安排,于5月6日前完成大排查工作,并于5月10日前将《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整改工作台账》(附收集问题线索)报送州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集中整治阶段(9月15日前)。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按照《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整改工作台账》列明问题和整改方式、整改时限等要求,认真组织整改工作,逐项对账销号。7月5日前完成阶段性整治工作,并向州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前一阶段整治工作进度。9月8日前,报送《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整改工作台账》所列各项问题的整治工作进度。在集中整治过程中要统筹推进大提升、大宣传行动,持续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宣传专项整治工作成效。

(四)总结报告阶段(10月25日前)。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于10月1日前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报告,对行业推进专项整治工作举措、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和完善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或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建议等进行全面总结,连同本地区本部门收集问题线索及办理情况、《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整改工作台账》完成情况(对尚在推进或需长期推进的问题,也要明确现阶段成效和长期举措)、责任追究情况、容错免责情况、正面和反面典型案例(1-2个),一并报州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巩固提升阶段(长期推进)

1.专项整治结束后,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的措施和经验,全面评估采取措施的成效,及时调整完善,相关经验要转化为制度成果,形成长效工作机制,把专项整治成效转化为交通运输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建设成效,深入推进落实交通运输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建设工作。

2.要依据上位法变化和改革要求,按职权和法定程序,组织对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相关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开展清理及修订工作。

3.发挥好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以高质量立法保障和促进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规范执法行为。

七、整治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思想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是践行法治为民理念、整治执法顽瘴痼疾、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举措,要将专项整治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相结合,与贯彻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等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行政决策部署相结合,与践行“法治为民办实事”相结合,与落实交通运输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相结合,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行动自觉,着力提升交通运输领域依法行政、依法执法的水平。

(二)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协调推动。县交通运输局建立领导机制,领导专项整治统筹安排、组织落实等工作。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2023年度重点工作,统筹部署、层层压实责任,搞好工作协调,超出本系统范围的,要逐级上报反馈,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加强组织协调,推动问题整改落实。

(三)扎实推进落实,确保工作成效。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认真落实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注重推动专项整治工作与日常执法工作,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建设工作的互融互促,扎实抓好各项任务举措的落实。要切实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定期调度,及时报送专项整治工作简报,总结成效、推广经验、通报问题。

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为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联络员,负责及时向交通局传达县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和要求,跟进相关工作推进情况。并于每周四前向县交通运输局及州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专项整治工作周报,每月月底前报送当月专项整治工作小结。

(四)建立工作机制,强化监督检查。县交通运输局将不定时对全县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不时开展监督检查,督促真查真改、立行立改,确保整治工作扎实推进,对整治工作不力、“躺平式”工作的单位和个人,采取通报批评、警示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要求限期整改。

 

附件:1.青海省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照检查清单

2.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整改工作台账(样表)

 

 

 

同德县县交通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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