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关于征集《海南藏族自治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纪略》资料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经州委、州政府同意,启动《海南藏族自治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纪略》(以下简称《纪略》)编纂工作。为全面展现和完整记录海南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1953年至2023年)发展历程,面向全州社会各界广泛征集海南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文字、图片等各类资料。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主题
海南州建政70年来,展现全州社会各界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历程中的史实、故事、文献、图片、影像、人物、实物和研究成果等资料。全方位、多角度、宽领域展现海南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精神风貌和追求幸福新生活的美好向往。
二、征集时间
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12月30日。
三、征集内容
1.反映建政70年来全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工作新旧对比图片或照片资料。
2.反映建政70年来全州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工作中所获得集体和个人的荣誉证书、荣誉奖章。
3.反映建政70年来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工作中重大事件、重要人物、重要活动等影像、实物、图片、资料。
4.反映各族人民迁入、定居、共同开发海南的实物、图片、史料。
5.反映海南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实物、图片、史料。
6.反映建政70年来海南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实物、图片、音像、资料。
7.反映海南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的实物、图片、资料。
8.其他能够反映海南厚重历史文化、传统民俗风情,体现各族人民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实物、图片、音像、资料。
四、征集要求
1.图片或照片,属于原创作品,影像清晰,原始照片或翻拍均可,黑白、彩色、尺寸不限,单幅、组照均可,但必须不涉及版权问题。
2.图片或照片,须附文字说明,要求注明每幅图片的标题、时间和反映的事件、地点、人物以及与图片内容相关的历史背景等,并注明图片拍摄者或拍摄单位。
3.图片或照片,若不方便提供原物,可经扫描、翻拍或复制后提供。
4.遗存实物,反映某一历史事件和活动的重要遗存实物,可拍摄成照片报送。
5.征集到的图片或照片资料,原持有人享有优先查阅、利用的权利,并可以对其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性使用意见。
6.版权说明,征集到的图片或照片,作者或提供者享有署名权。图片或相关资料提供人要确保捐赠物的真实性和资料来源的合法性,并承诺负法律和经济责任。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名誉权或经济权等纠纷,责任均由作者或提供者承担。
7.凡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不符合公开条件的图片或照片资料,不属于本次公开征集的范围。
8.图片或照片拍摄者或提供者需提供单位或个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9.《海南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纪略》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对征集到的图片、文字等各类资料拥有使用权。
五、征集方式
以自愿为原则,敬请资料拥有组织和资料所有人积极捐赠。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海南州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地址:海南州城北新区四大班子综合楼二楼(A区201)
联系电话:0974—8522013
邮政编码:813099
邮箱:Hnzcjb2013@126.com
诚望社会组织和各界人士积极踊跃捐赠!
来源:海南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