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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同德县新增历史建筑的通知

2024-06-27 16:52:03 点击:[]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历史建筑保护管理,更好地传承历史文化, 保留历史记忆,彰显地域特色,根据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新增历史建筑公布认定工作的函》(青建城设函202433号)文件要求,按照历史建筑保护公布程序,经研究,确定新增“同德县巴河水电站”为我县历史建筑,现予公布。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重点工作任务》要求,认真做好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和利用等各项工作。

附件:同德县新增历史建筑名单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