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县行政执法持证人员信息的公示 2025-04-25 11:04:24 点击:[] 字体:小 大 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青海省司法厅关于印发青海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等三个办法的通知》(青司法〔2019〕109号)要求,现将同德县截至2025年4月24日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件人员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同德县行政执法人员名单.xlsx 同德县司法局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