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同德县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为加强对同德县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同德县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同政办〔2025〕14号,县发展改革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成立同德县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 鲍五金 县发展改革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局长、统计局局长
副组长: 都娟成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正伟 县公安局政委
者梅梅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成 员: 罗桑多旦 尕巴松多镇人民政府镇长
洛桑旦贝尖赞 唐谷镇人民政府镇长
才旦卓玛 巴沟乡人民政府乡长
才让三智 河北乡人民政府乡长
才行东主 秀麻乡人民政府乡长
杨明元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久迈 县统战部副部长、县民宗局局长
诺日本 县教育局局长
周吉加 县民政局局长
潮 加 县财政局局长
任海军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刘大青 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局长
李 强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邹思美 县发展改革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副局长
小组成员因工作或职务变动不再担任的,由继任者接替,并向县发展改革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报备,不再另行发文。
二、工作职责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展改革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县发展改革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同志兼任。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县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调查中的重大问题和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协调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协调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乡镇和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承担协调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发展改革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具体负责1%人口抽样调查的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开展调查的各项工作。
各乡镇负责配合县发展改革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组织开展1%人口抽样调查的各项工作。
县委宣传部负责调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组织协调和督促县融媒体中心共同做好调查宣传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为调查对象户籍人口信息提供数据核查服务;协助配合调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提供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死亡人口等相关行政记录;协助配合调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
县委组织部负责从行政事业单位抽调调查指导员、调查员的工作。
县委统战部(民宗局)负责协调有关少数民族人口和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的调查登记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配合做好在校生等人群的调查登记以及提供在校生相关行政记录。
县民政局负责行政区划方面的协调配合工作;协助提供火化人员相关行政记录。
县财政局负责做好调查经费的协调保障工作。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协调开展调查登记信息与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比对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协调提供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天地图在线地理信息服务。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协调住建(房地产管理)、物业管理等部门配合做好调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
三、工作方式
(一)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协调小组会议,研究解决1%人口抽样调查中的重大问题。
(二)1%人口抽样调查的日常工作问题由协调小组办公室处理。
(三)协调小组重要文件经征求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意见后印发,一般性工作文件由协调小组有关负责人签发。
(四)1%人口抽样调查涉及有关政策等重大问题需要协调的,由协调小组办公室牵头,商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后,报协调小组审批。
同德县发展改革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