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进入六月份汛期以来,我县大部分地区降雨偏多,易诱发地质灾害,为切实做好当前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已查明的隐患点,要加强监测,严格执行巡查制度,切实做任务到人、责任到人,确保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
二、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对于可能导致人员重大伤亡财产损失的大型、特大型地质灾害,以及媒体已经报道或社会影响较大的地质灾害事件,务必在第一时间通过传真、电话等方式将了解和掌握情况及时上报县政府及有关部门。
三、对危害大的隐患点,制定专项防灾应急预案,把责任、任务、措施落实到单位和人头。发现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的险情,必须及时启动预案,采取果断措施落实防灾措施,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转移避让,主动防灾减灾。
四、国土部门要积极主动地配合教育、交通城建、水利及民政等部门做好学校、交通沿线、城建区等地质灾害多发区内的防灾工作和排查、检测工作;会同民政等部门认真落实防灾预案的保障措施,保证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
值班电话:0974—8592743
二0一0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