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尔多水电站对外公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告
青海省三江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拟在青海省海南州同德县南部秀麻乡开展尔多水电站对外公路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我公司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完成后、报送审批前,向公众公告,公开征示公众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议和意见。
一、建设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黄河尔多水电站对外公路工程
建设单位:青海省三江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青海省海南州同德县南部秀麻乡
建设内容:本项目线路走向主要呈东—西走向,东侧接现有省道101线K301+000处,西侧进入尔多电站站址处。全线总长度44.429km(计入断链长度-880.544m),主要经过市镇为德合索村镇(秀麻乡),道路主要沿德合索水布设,德合索水最终进入黄河。路侧护栏采用墩式护栏;桥梁护栏采用B级混凝土护栏。全线路基宽度为8.5m,全线共设置3座隧道,共计长度3785m。1号隧道进口里程桩号K40+690,出口里程桩号K41+390,隧道全长700m;2号隧道进口里程桩号K44+478,出口里程桩号K44+863,隧道全长385m。1号隧道出口距2号隧道进口3088m。交立根隧道起点桩号K35+740,全长2700m。
二、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的简述
(1)生态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施工期的影响,影响主要有线路、取弃料场和施工营地等带来的影响,主要来说有植被剥离、土壤扰动所产生的环境影响。通过合理布置施工,可很大限度的避免对环境的影响。对取弃料场和施工营地等临时占地应尽量减少占地,以降低其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同时由于施工期较长,施工期水土流失等可通过严格落实水保方案中的措施以降低水土流失量。同时对树木和野生动物应着重关注,禁止违法超范围砍伐和捕捉野生动物。
(2)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运营期地表水的环境影响主要有桥面雨水,桥面雨水应设置导水沟,将桥面雨水全部排入雨水收集池收集,桥面雨水不向地表水排放。地下水的影响主要是隧道工程掘进时产生的隧道涌水,根据预测,隧道掘进过程中涌水量较小,可主要用于降尘,不外排。同时,少量涌水对地下水水位的变化影响较小。总体来说,本项目对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3)环境空气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向环境空气排放的污染物主要是汽车尾气,由于本项目预测车流量不大,主要是电站工作人员和周边居民的出入,汽车尾气产生的环境影响较小。
(4)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根据噪声预测,在距公路中线一定范围内的居民将受到交通噪声的影响,对受影响的居民应根据受影响的程度分别采用不同的降噪设施降低车辆噪声。预计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固体废物。
(6)环境风险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的环境风险主要有运输化学品和油类的车辆出现交通事故,各种物料泄露所产生的环境风险的影响,根据分析,发生事故的概率极小,但一旦发生事故,其产生的环境影响将难以估量,主要是化学品和油类进入地表水,对地表水带来的影响,同时也会对道路附近的土壤有一定的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施工期主要措施
环评报告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对项目设计中提到的料场和弃渣场进行优化,在优化调整以后数量均有所减少,对工程有一定程度的影响。但为自然生态环境这些调整是十分必要的。施工废水加强管理、采取必要的防治对策后,不会对水体产生污染。施工期生产废水,其中主要的污染物为悬浮物,应在施工产水处设置临时沉淀池,将悬浮物质沉淀。沉淀的底泥泥浆定时清运至弃渣场,上清液再利用(如用于施工场地的洒水降尘),也可临时存放在沉淀池中,供植被恢复绿化用水,禁止将未经处理的施工污水直接排入附近水体。同时靠近居民区的施工同时应采取降尘和降噪等措施,主要有定期洒水、设置简易声屏障等。
2、运营期水环境主要措施
本项目运营后废水主要有桥面径流。由于本项目桥梁数量少,桥梁规模小,桥面径流量很小,但由于径流中含有石油类等污染物,一旦进入水体将会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桥面径流不得排入地表水体,应排入雨水收集池收集。收集后的雨水置于蒸发池蒸发消耗,废水不外排。桥面雨水可做到零排放。
3、声环境主要措施
对于受交通噪声的居民采取降噪设施,主要有限制行驶车速、限制鸣笛警示、必要时采取声屏障隔声等措施。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工程分析和环境影响预测分析,本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可以通过生态保护措施和水土保持措施可以降到最低,评价区域内的空气、水、噪声等环境质量能满足对应功能区的要求,通过采取相应的环境影响措施以后,项目投产以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同时建设工程的建成投产,可以带动当地经济发展。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本项目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场所
公众可就工程建设方面的事宜与青海省三江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971-6363743),可就工程环境影响方面的事宜与青海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联系(联系电话:0971-8185815,问讯或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项目区周围居民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意见,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区现存主要环境问题;拟建项目产生的主要环境问题;是否赞同本项目建设;不赞同的理由;公众对本项目环保措施的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和时间
采取入户走访、发放问卷调查表的方式征询公众意见。
征求公众意见的起始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9月28日结束。
青海省三江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