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德县卫生健康局 关于印发《同德县卫生健康系统 秋冬季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局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县秋冬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以下简称新冠肺炎),提高应对能力,有效地采取各项防控措施,确保在发生病例时,能够及时、高效、有序地处置疫情,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六版)》,特制定《同德县卫生健康系统秋冬季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同德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9月15日
同德县卫生健康系统
秋冬季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工作方案
为确保我县在秋冬季发生新冠肺炎病例时,能够及时、高效、有序地处理疫情,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同德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法防控,规范有序,有效处置的原则。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的综合防治、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组织管理
成立同德县卫生健康系统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一) 领导小组
组 长:列日多杰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副组长:陈文斌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成 员:李荣 县卫生健康局特邀专家
三智加 县藏医院院长
马承义 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久买多杰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陈志荣 县妇计中心主任
才让吉 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周拉 福利慈善医院院长
刘善霖 河北乡中心卫生院院长
刘生军 巴沟乡卫生院院长
索南多杰 秀麻乡卫生院院长
才让东主 唐干乡卫生院院长
詹登加 尕巴松多镇卫生院副院长
成立加 唐谷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
哇尤措 县卫生健康局医政科科长
同德县卫生健康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局医政科,由陈文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及协调工作,综合办公室负责日常联络工作及文件的上报、下发事宜等,医政科负责数据信息统计及上报工作。
(二)医疗救治组
组 长:陈文斌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副组长:三智加 县藏医院院长
马承义 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成 员:久买多杰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陈志荣 县妇计中心主任
才让吉 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周拉 福利慈善医院院长
刘善霖 河北乡中心卫生院院长
刘生军 巴沟乡卫生院院长
索南多杰 秀麻乡卫生院院长
才让东主 唐干乡卫生院院长
詹登加 尕巴松多镇卫生院副院长
成立加 唐谷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
蒙 柯 县人民医院急诊科主任
张晓游 县人民医院内儿科主任
才让本 县人民医院感染科主任
协助上级部门完成对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案例的诊断、确诊、治疗、报告、转移等各项工作,并做好医院内部患者(密集人群)和医护人员的隔离、防护等工作措施。
(三)疫情调查处置组
组 长: 久买多杰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副组长: 刘尧萍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成 员: 董顺琴 副主任护师 采样
杨毛措 护师 采样
拉青措 护师 采样
加羊才忠 医士 采样
红 雅 医师 流行病学调查
李玉财 医师 流行病学调查
卓根措 护师 流行病学调查
项欠才旦 医士 流行病学调查
东格措 护士 信息报告
羊见措 护士 消杀
夸卓措 护士 消杀
周 太 医师 健康教育
叶西卓玛 医士 健康教育
加羊多杰 司机 后勤保障
指导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人流行病学调查、消毒 隔离和个人防护等预防控制工作;指导开展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病人样本采集、运送和病原体检测等工作。
四、病例定义
(一)观察病例
1、流行病学史:发病前两周内有外出旅行史,或外出旅行期间,特别是在农贸市场直接或间接接触野生动物史。
2、临床条件:发热、乏力、呼吸道出现症状,主要以干咳、并逐渐出现呼吸困难,严重者呼吸窘迫综合征、脓毒症休克,难以纠正的代谢性酸中毒和出凝血功能障碍。
实验室检查: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正常或减低,淋巴细胞计数减少。部分患者出现肝酶、肌酶和肌红蛋白增高。多数患者C反应蛋白和血沉升高,降钙素原正常。
胸部影像学 :早期呈现多发小斑片影及间质改变,以肺外带明显。进而发展为双肺多发磨玻璃影、浸润影,严重者可出现肺实变,胸腔积液少见。
经规范抗菌药物治疗3天病情无明显改善或进行性加重(二)确诊病例
符合观察病例定义,采集痰液、咽拭子等呼吸道标本行病毒全基因组测序,与已知的新型冠状病毒高度同源。
(三)聚集性病例
1、疑似聚集性病例
2周内在小范围(如一个家庭、工地、单位、社区等)发现1例确诊病例,并同时发现1例及以上发热呼吸道感染病例。
2、聚集性病例
在上述情形下,发现2例确诊病例,且病例间可能存在因密切接触导致的人际传播的可能性或因共同暴露而感染的可能性,判定为聚集性病例。
五、病例监测、发现与报告
1、发热及流感病例的监测
全县各医疗机构做好发热患者预检分诊工作,设立发热患者预检通道和诊室,发现不明原因肺炎患者或有疫区外出旅行史的患者,做好患者的隔离治疗和个人防护工作,指派专人负责于每日凌晨3时前向县卫生健康局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报发热患者就诊情况并做好登记工作。
2、肺炎病例发现与报告
全县各医疗机构,发现符合观察病例定义的患者时,应立即进行隔离治疗,并报告县卫生健康局和县疾控中心,由医疗机构在2小时内组织院内专家会诊,并采集标本进行常见呼吸道病原检测,应立即进行网络直报。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应立即以电话向县疾控中心报告,县疾控中心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3、县疾控中心接到人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报告后,应于24小时内完成个案调查,并进行密切接触者调查和病例标本的采集。采集的临床标本包括:患者的咽拭子、下呼吸道标本(如气管分泌物、气管 吸取物、肺泡灌洗液)和发病7天内急性期血清以及间隔2-4周的恢复期血清。县疾控中心尽快将标本送至具备实验室检测条件的上级疾控机构实验室进行相关病原学排查检测。
六、卫生监督和执法稽查
县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负责对全县所有医疗卫生机构预检分诊、消毒、疫情报告及预防控制等工作的卫生监督和执法稽查。
七、临床治疗
县人民医院为全县新冠肺炎患者隔离治疗定点机构,做好隔离病房、药品、抢救设备、人员准备工作。
1、一般治疗
卧床休息,支持治疗,保证充分热量;注意水、电解质平衡,维持内环境稳定;监测生命体征、指氧饱和度等。
根据病情监测血常规、尿常规、C-反应蛋白、生化指标(肝酶、心肌酶、肾功能等)、凝血功能,必要时行动脉血气分析,复查胸部影像学。
2、氧疗:包括鼻导管、面罩给氧,必要时经鼻高流量氧疗、无创或有创机械通气等。
3、抗病毒治疗:目前尚无有效抗病毒药物,可试用α-干扰素雾化吸入、洛匹那韦/利托那韦治疗。
4、抗菌药物治疗:避免盲目或不恰当使用抗菌药物,有继发细菌感染证据时及时应用抗菌药物。
根据患者呼吸困难程度、胸部影像学进展情况,酌情短期内(3~5天)使用糖皮质激素,建议剂量不超过相当于甲泼尼龙1~2mg/kg·d。
4、中医药治疗:根据症候辨证施治。
八、保障措施
(一)人员保障:各医疗机构要组建新冠肺炎病人疫情控制、医疗救治应急预备队,随时待命参加患者的救治和疫情的预防控制工作。
(二)技术保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人民医院负责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流行病学调查、监测、消毒处理和实验室检验的能力;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要求全体医务人员都要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治疗、预防控制和流行病学调查相关知识,提高基层医务人员早期发现患者的意识、能力和水平。
(三)强化监督:县卫生健康局认真开展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和指导,重点检查应急预案、监测预警、培训演练、疫情报告、物资储备、应急值守、预检分诊及疫情现场控制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