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启动海南州防汛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据气象部门预计:8月23日至25日,我州仍受副热带高压影响,全州大部仍多降水天气,共和、贵南、同德部分乡镇可达30-50毫米,并伴有雷暴大风、冰雹、短时强降水等强对流天气。8月26日至28日,由于副热带高压东退,海南地区气温回落,以阴雨天气为主,为小到中雨。在此期间,全州发生城乡积涝、山洪、滑坡、泥石流、中小河流洪水等次生灾害风险高。
2022年8月21日22时,青海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启动西宁、海东、海西、海北、海南、黄南防汛四级应急响应。按照会商研判,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自8月22日22时起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全州各县、各部门要按照州委州政府和州防汛抗旱指挥部防汛工作部署要求,根据降雨情况和《海南州防汛抗洪抗旱应急预案》工作要求,加强研判,认真落实应急响应各项措施。一是立即安排各部门、各乡镇、村(社区)工作人员开展无死角拉网式排查,重点对夏季草场、山区沟壑、河道两侧、山洪易发点、地质灾害隐患点、低洼山沟平滩处、寺院周边区域逐一进行排查,确保做到不漏一处、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城区内要对河道行洪、阻滞积水排除的淤堵物、雨污水井及时清理,确保行洪排涝安全。对有风险隐患威胁区域的群众、寺院僧侣,采取果断措施进行人员转移,切实做到应转尽转、需转尽转;二是进一步压紧压实防汛责任,督促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责任人上岗到位,落实各级包保责任;三是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加强雨情水情预测预报,组织成员单位负责人会商研判,及时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四是加强水库、堤防等防洪工程巡查防守,提前预置抢险队伍和物资,及时抢护处置,确保险情抢早、抢小;五是统筹做好山洪地质灾害防御、水库(水电站)安全度汛、中小河流防洪、城市内涝防范等工作,坚决果断转移危险区群众,加强抢险救援安全保障;六是加强对桥梁(含桥底通道)、隧道、涵洞、边坡、沿河、临水临崖路段的巡查,发现坍塌、路基塌方、水淹、泥石流等危及车辆通行安全的隐患,应及时清除。
请各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州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依据工作职责,加强防汛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重要基础设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