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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2-11-1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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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2-1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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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主题: | 政策 |
同德县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县城新区开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快县城新区开发建设步伐,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同德县县城新区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兰生峰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彭毛才让 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何香龙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苑丹坚措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王振峰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撒 列 县教育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局长
李鹏毅 县农牧和科技局局长
张树新 县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局长
南拉加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张良善 县水利局局长
吉群扎西 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局长
才让华杰 县财政局局长
王占云 县游牧民定居办公室主任
祁应全 县发展改革与经济商务局副局长
冷本才让 县交通局局长
陈顺贵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延林 县电力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县城新区管委会,由彭毛才让同志兼任管委会主任,王占云同志任管委会专职副主任。
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县委、县政府加快县城新区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2、负责编制县城新区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县城新区的管理制度、管理办法和管理方案。4、负责编制县城新区的财政预、决算;负责县城新区财务会计监管、审计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5、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县政府授权,协同县国土部门对县城新区内的土地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统一管理,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6、协同县有关部门搞好县城新区的规划管理、建设工程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园林绿化、城镇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工作。7、通过市场化运作,筹措县城新区城建开发建设资金。8、负责县城新区日常行政管理,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9、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0一二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