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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2-11-1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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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2-1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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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主题: | 政策 |
同德县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同德县县城新区管委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县城新区科学化管理程度,健全和完善管理工作长效机制,提高管理质量和水平,完善县城新区管理工作指导体制和工作机构,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同德县县城新区管委会,王占云同志担任管委会主任。
管委会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县委、县政府加快县城新区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
2、负责编制县城新区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县城新区的管理制度、管理办法和管理方案。
4、负责编制县城新区的财政预、决算;负责县城新区财务会计监管、审计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
5、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县政府授权,协同县国土部门对县城新区内的土地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统一管理,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6、协同县有关部门搞好县城新区的规划管理、建设工程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园林绿化、城镇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工作。
7、通过市场化运作,筹措县城新区城建开发建设资金。
8、负责县城新区日常行政管理,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9、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