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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12-11-20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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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检查和清理整顿市面用文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2-11-2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近几年来,我县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精心组织,密切协作,每年对全县城镇市面用文情况进行了多次检查和清理整顿,使全县市面用文现状有了明显改观。但部分牌匾的双文书写不符合规格要求,少数单位和企业对市面用文工作认识不到位,对市面用文工作重视不够,致使个别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市面用文规范化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不予重视、不予整改,在宣传横幅、会议横幅和会议桌签等上不书写藏文,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市面用文的严肃性。为了认真贯彻执行《海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新颁布的《海南藏族自治州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等法规和南政办秘[2012]年64号文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市面藏汉双文的规范使用,切实解决市面用文规范化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升城镇特色功能,塑造良好的城镇形象,县政府决定对全县城镇市面用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清理整顿。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1、县境内国省道公路沿线、县城、各乡镇市面街道。
2、县境内旅游景点和城乡个体工商户门牌、广告牌、宣传栏、标语牌、路标等。
3、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体户名称、公章、牌匾、公文文头等。
二、检查内容
1、藏、汉双文书写是否规范,是否有错别字和位置摆放不正确、译文不准确或者有错译、漏译等现象。
2、藏、汉双文的大小、规格及制作材料是否统一。
3、是否存在牌匾陈旧,字迹模糊,残缺不齐、不美观的问题。
4、营业执照与门牌名称是否相符。
5、市面用文中是否存在只有汉文没有藏文或只有藏文没有汉文的现象。
6、牌匾的外观设计是否体现民族特色。
三、检查时间
7月25日至8月5日。
四、检查要求
1、由藏语委、工商、建设、公安、教育文化等部门人员组成的市面用文清查领导小组,组长:江林,副组长:唐同德、彭毛才让、扎西才让,成员为:夸泽加、赵君。领导小组着手开展城镇市面用文的检查和清理整顿工作,尤其要重点检查、清理和整顿文字装潢等单位,存在问题按有关规定要求,规范使用汉藏双文。
2、清查小组要通过电视、广播、宣传栏、横幅、标语等形式,加大市面用文规定和要求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对市面用文重要性的认识,确保市面用文检查、清理和整顿工作顺利进行。
3、藏、汉双文的大小、规格及制作材料要力求做到统一,牌匾的外观设计要充分体现民族特色,具体由建设局负责。
4、牌匾的翻译工作由藏语委具体负责。
5、不符合标准的,要按照“谁制作、谁负责”的原则,由原单位要求装潢店负责整改。
6、被检查部门要积极配合检查组搞好市面用文的检查、清理和整顿工作,确保市面用文检查、清理和整顿工作按期完成。
7、检查工作结束后,县藏语委要认真总结工作,限于8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以书面形式上报县人民政府。
 
 
                        
                       二0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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