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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5-01-1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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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5-0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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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主题: | 政策 |
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同德县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迎接国家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县政府相关部门:
《同德县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迎接国家验收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做好迎接国家验收工作。
同德县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和
建设工程迎接国家验收工作方案
根据《青海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验收管理办法》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三江源办关于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一期)迎接国家验收工作大纲及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4]1号)要求,为高标准、高质量做好全县2005—2013年度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国家验收前准备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和《青海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迎接国家验收工作大纲》,依照《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青海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验收管理办法》等八个管理办法和细则,按基本建设程序要求,认真做好迎接国家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我县所有三江源项目通过国家验收。
二、工作目标
全面完成2005—2013年度我县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和建设各项工程,各单项工程建设指标:要达到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要求,档案资料收集完整并科学分类归档,项目区工程效益显著,生态功能基本恢复,农牧民生产方式逐步改变,生活水平有较大提高。
三、工作分工及职责
(一)成立同德县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迎验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鹏毅 副县长
副组长:李学良 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局长
张生清 县三江源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成 员:吉群扎西 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局长
才杰加 县水利局局长
增太加 县农牧局局长
杨桂兰 县监察局局长
郑建青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范国琳 县档案局局长
何明录 县财政局副局长
巨艳萍 县审计局副局长
李振文 县三江办档案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五个工作组,各工作组由县级各部门负责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三江源办,张生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职责
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农牧、水利和三江源办作为三江源项目实施主管责任部门,负责各自归口项目的迎验工作,成立相关迎验工作机构,及时组织和督促各部门做好相关迎验准备工作,确保项目顺利通过国家验收。
1.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迎验各项工作;负责迎接验收日常工作;协调、布置各工作组工作,督促各部门、做好迎接验收准备工作;做好与省、州、验收专家组的联络工作;负责生态移民、小城镇配套设施建设、能源建设和科技培训项目的资料收集、整理及以上项目的验收保障。
2.农牧组由县农牧局负责组建。工作职责:负责退牧还草、黑土滩治理、草原防火、鼠害防治、建设养畜项目的资料收集、整理及以上项目的验收保障。
3.林业组由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负责组建。工作职责:负责退耕还林、封山育林、森林防火、管理站点建设项目的资料收集、整理及以上项目的验收保障。
4.水利组由县水利局负责组建。工作职责:负责人畜饮水、水土保持、饲草料灌溉基地项目的收集、整理及以上项目的验收保障。
5.财务监审组由县财政局、审计局负责组建。工作职责:工程资金到位、使用及管理情况,项目竣工财务决算、项目竣工后的审计、评审、投资效益分析报告及其他收集整理。
6.档案组由县档案局、县三江源办公室负责组建。工作职责:负责所有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的检查,督促各项目单位严格按照《青海三江源项目档案资料管理规范》收集、整理、归档项目档案,确保项目档案资料的完整、系统、准确。
四、验收内容
2005年—2013年同德县所实施的所有三江源工程项目。主要包括:
(一)项目执行情况。各子项目是否按建设规模和年度计划完成任务;生态保护和建设项目的地块、面积是否落实;减畜任务落实情况,草场压力是否减轻;土建项目是否按设计要求施工;生态移民是否按计划进行;支撑项目是否达到项目要求等。
(二)项目工程质量。根据项目作业设计和有关技术标准,验收项目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三)项目建设资金的落实和使用情况。重点审查资金是否落实,使用是否合理,给农牧户的建设资金、补助费用、补助粮是否发放到农牧民手中。
(四)项目综合生态指标和实施效果。验收各子项目的生态指标是否达到,如提高草原植被盖度和森林覆盖率,生态环境恶化趋势是否得到遏制,生态环境是否得到改善;保持水土、涵养水源、增加水量等生态功能是否有所提高。
(五)后续产业发展情况。当地产业结构是否得到调整,农牧民生活水平是否有所提高,特别是生态移民的后续产业是否落实。
(六)政策、法律执行情况。项目实施中有无违法违纪行为。
五、工作任务
(一)认真做好项目梳理和“回头看”工作。各部门根据省发改委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对各项工程认真进行梳理,摸清项目建设任务、内容、实施地点、建设投资及建设效益、项目建成后管护等项目基本情况,并对已完成的各项工程建设情况进行“回头看”,认真查找问题和不足。对因变更项目建设内容、地点等未通过省级验收的项目要逐一核清,分析变更原因,补齐变更手续。同时对照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制定项目整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落实到人,限期完成各项整改工作。
(二)做好项目建设统计工作。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各单项工程成分年度建设投资、建设规模等的统计工作,形成文稿和表格,统计数字要做到与投资下达计划、批复的作业设计对应一致,项目统计完成后上报县三江源办,县三江源办汇总后上报省、州相关部门和省、州三江源办。
(三)进一步完善档案资料。各项目建设单位负责进一步搜集、整理、完善本部门组织实旋的项目形成的档案资料,力求与建设实际相一致,确保档案资料真实、完整。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做好与监理单位的协调沟通,要求监理单位再次对所监理项目监理资料和施工资料进行复查,有关数据必须对应一致,档案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准确,签字、盖章必须真实、有效。
(四)做好验收材料的准备工作。各项目建设单位做好国家验收相关材料的准备工作,包括各子项目年度资金下达计划、实施方案及批复文件、作业设计及批复文件、项目验收意见、财务验收意见、审计意见、工作总结、验收汇报材料、声像、图片等,验收相关资料至少准备两套,一套报送省行业主管部门,一套留存以备验收。
六、工作程序
(一)县级自查。项目建设单位负责组织财政、审计、监察、三江源办等相关单位以及监理单位对2005年以来实施的所有三江源项目进行认真检查,检查重点:一是已通过省级验收项目的建设质量,建成后的管护运行情况,并对项目档案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是对省级检查验收时提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的检查,没有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及时整改到位;二是对未通过省级验收的项目要在检查建设质量、项目档案基础上,分析未通过原因,补齐相关手续,在国家验收前要做好未验收原因的说明;三是对目前正在实施尚未经行省级验收的项目要抓紧做好县级自查,完善档案资料,力争年内完成省级验收;四是做好各项工程总结,自查工作结束并整改完成后,本单位对2005年以来实施子项目计划下达、实施情况、项目取得的效益、存在的问题等进行全面总结。
各部门实施项目按上述要求同时做好自查工作。
(二)州级复查。州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据管理职责对各县实施的项目逐县逐项进行检查,督促各县: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全部项目通过州级复查符合验收标准后,各行业部门向省级主管部门报送阶段检查总结报告,并附各县及本级单项工程总结、有关统计资料和验收资料。
(三)省级抽查。由省各行业主管部门对州、县各部门实施的2005—2013年度三江源项目的整改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10%。
七、相关要求
迎接国家验收准备工作事关大局,对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各部门要认真抓好组织落实,本着对党和国家负责、对历史和未来负责的态度认真开展工作:一要组建强有力的组织机构,任务到人、责任到人;二要制定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明确目标、细化措施;三要抓好方案落实,组织人员深入实地对照检查;四要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五要实事求是,认真撰写相关报告,做到条理清楚、数据翔实,问题查的准、找的实、整改过程和结果详尽,理由说明充分;六要严肃问责,凡工作不力,影响全县整体进度和成效的,要进行问责。
相关单位要切实做到责任措施到位、任务落实到位、督促检查到位、保障措施到位、整改落实到位,确保验收工作扎实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