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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15-01-12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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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同德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1-12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同德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1119

                                                    

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1119日印发


   

同德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及“两节”等重大节日消防安全,按照省、州政府冬防工作的统一部署,县政府决定从20141120日至20153月(全国“两会”结束前),在全县集中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专项行动,现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指示,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全力做好灭火应急救援准备,确保全县今冬明春火灾形势稳定,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和全国及省州县“两会”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按照省、州政府关于冬防工作的要求,以“减少一般火灾事故、防止较大火灾事故、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为目标,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公安机关全警动员,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确保全县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三、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由副县长李鹏毅任组长,县公安局副局长吉太本为副组长,各乡镇分管消防工作的乡镇长和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全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检查等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县消防大队大队长刘奎担任,办公室具体负责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督导考评、信息收集传递、通报工作情况等各项工作。

四、火灾隐患排查治理范围、内容和方式

    (一)治理的范围。

1. 人员密集场所:

   1)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歌舞娱乐等公众聚集场所;

   2)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和集体宿舍,养老院、幼儿园、客运车站;

   3)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

   4)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

2. 易燃易爆单位: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和场所。

3.“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的建筑和场所。

4. 文物古建筑:列入国家、省、州、县政府保护的文物古建筑。

   (二)治理的内容。

全面排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消防安全疏散、公共场所室内装修、电气线路设备等方面存在的火灾隐患。具体包括:

1. 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2. 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

3. 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包括影像资料、安全培训记录、灭火演练记录);

4. 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5. 建筑(包括单位办公楼、住宅楼、家属楼)之间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建筑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

6. 消火栓状况,灭火器材配置等情况(检查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标志是否损坏,是否按要求配置);

7. 电气线路敷设(检查电线是否杂乱,主要电线是否穿管)以及电气设备运行情况;

8.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场所设置位置情况;

9.“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实行防火分隔,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消防栓,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运行情况;

10.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设计备案、消防验收备案情况;

   (三)治理的方式。

1.坚持把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县内经济、文化、社会活动的消防安全保卫等专项工作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消防安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2.坚持把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日常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结合起来,严格消防行政许可,加大打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的工作力度,消除滋生火灾隐患的根源;

3.坚持把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结合起来,强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真正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411月底前)。县政府及各乡镇、各部门、各行业系统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机制,迅速部署开展工作。11月底前各乡镇、各部门及各有关单位将本单位工作方案报县消防大队,并从现在开始到专项行动结束,每月20日前向县消防大队上报工作开展情况。

   (二)排查整治阶段(121日至20153月全国“两会”闭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各行业系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措施,对辖区所有单位、场所进行全面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消防大队和派出所要严格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对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日常监督检查单位进行全面、深入的消防监督检查。对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必须一律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并限期整改销案。

   (三)总结通报阶段(全国“两会”闭幕后5日内)。各乡镇、各部门和各行业系统要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冬防工作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工作总结报全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通报工作开展情况。

六、任务分工

全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期间,各乡镇政府、各部门、各行业系统既要各负其责,又要密切协作,依法整治各类火灾隐患,确保专项行动达到预期效果。

各乡镇政府:负责本乡镇辖区内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导检查,各乡镇要完善消防管理机构,扎实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督促辖区内各企业、各单位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对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会同消防大队,报请县政府挂牌督办,督促整改,确保本辖区消防安全。

公安局:充分发挥警务督察、治安、交管、消防等警种力量,建立消防多警联动机制,共同消除火灾隐患;各警种要对消防安全单位及“九小”场所等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宣传动员,发动群众举报隐患,营造群防群治的工作氛围。

教育局:负责把消防法律法规和《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纳入学校专题教育和教师职业培训当中,提高教育系统消防安全意识。要组织对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全面消除火灾隐患。

民政局:联合治安大队、消防大队,对养老院等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掌握单位消防安全状况,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逐一督促整改落实。对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及时予以整改。

财政局:负责落实和保障县消防工作经费、消防安全检查活动专项经费和奖励经费。

住建局:县住建局牵头,发改、交通、水利、公安等部门参与,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消防安全联合检查,依法查处违章搭建的彩钢板临时建筑和施工现场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消防违法行为。住建局和县消防大队要严格按照住建部和公安部消防局相关文件要求,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全县施工工地搭建临时活动板房所用的材料均达到A级标准。

广电局:负责在文化娱乐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将《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纳入日常的宣传工作当中,积极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

卫生局:负责对全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县乡医疗机构等开展火灾隐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隐患,确保各类医疗机构消防安全。

安监局:县安监局牵头,联合质监、治安大队、消防大队对县内易燃易爆化危品场所逐个排查,尤其是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易燃易爆危化品堆积场所,要依法严肃查处,坚决杜绝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

工商局:联合县质监、消防大队在消防产品流通和使用领域开展检查,依法查处经销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行为。

民宗局:联合县消防大队和派出所,对全县的宗教寺院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其他各成员单位:在全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既要管部门管行业、又要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协调配合,按照“条块结合、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抓好本部门、本行业的防火工作。

七、工作措施

县消防安全委员会要对全县消防安全形势和冬春火灾特点进行分析研判,找准防控的薄弱环节,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重点整治什么隐患”的原则,强力整治火灾隐患,全面提升火灾防控水平。

   (一)进一步强化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领导。各乡镇政府、各部门、各行业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党委政府落实党政同责、行业系统落实部门监管、社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要周密部署、严密组织,层层分解工作任务,逐级签订责任状,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员,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部署到位、行动到位、措施到位。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各乡镇及县消防安全委员会要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防火检查,对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活动进行重点监管;住建、民政、文化、教育、卫生、文物旅游等部门要扎实开展本部门和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督促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公安消防部门要在圣诞、元旦、除夕、元宵节当晚开展消防安全“零点”夜查行动,确保节日期间消防安全。

   (二)进一步发动基层力量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督促重点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职、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制度”。乡镇政府要动员村组、社区,逐格开展排查,确保所有村组、社区全部排查一遍;要把辖区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建立农村、社区火灾多户联防机制,组织村民、居民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加强农村、社区义务消防队伍建设,提高自防自救能力。针对近年来小单位、小场所、出租屋和居民家庭亡人火灾多发的情况,各乡镇及公安、消防部门要采取措施,要加强人防、技防措施,严防小场所发生大火灾。

   (三)进一步推动公安机关整治火灾隐患。公安局要督促社会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常态化地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消防多警联勤机制作用,联合各警种整治火灾隐患;消防大队要加强对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分片包干,重拳整治火灾隐患;县公安局及派出所要加强对“九小”场所的隐患排查。要突出“五个重要时段”,即:圣诞节、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期间;严查“五类重点场所”,即: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多合一”场所、寄宿制学校等五类场所;严格执行“六个必须”,即:对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必须对危险部位或场所予以临时查封;对未依法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必须要责令“三停”,并处罚款;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必须责令改正,并予以处罚;对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必须依法强制执行;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的,必须责令改正,并予以处罚;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必须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

   (四)进一步掀起全民冬春消防宣传新热潮。针对冬季火灾防范特点,围绕“认识火灾、学会逃生”主题,各乡镇、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公安、教育部门联合组织中小学校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消防知识竞赛和中小学生做一份消防家庭作业等活动,达到冬春消防宣传“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辐射整个社会”的目标;县文广局要开展消防公益广告进社区、进农村牧区活动,在人员密集场所设立消防公益广告牌,在公众聚集场所设置“三提示”标识,利用网络、报刊、电视、广播等媒体,加大冬春消防宣传报道,不断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县消防大队要积极完善县级“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工作机制,广泛发动群众举报投诉火灾隐患,对举报投诉的隐患做到及时核查处理、及时反馈答复、及时按标准奖励。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效落实。各乡镇、各部门和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扎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确保不出问题。

   (二)落实责任,加强督导。各乡镇、各部门和各行业系统要分片包干、跟踪问效。建立逐级督导制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火灾多发、高发地区和工作落实不力的乡镇、部门和单位,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将实行挂牌督办,并派出工作组进行实地帮扶,帮助分析原因,限期整改存在问题。

   (三)严格落实、确保实效。各乡镇、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本方案提出的工作步骤、工作要求夯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全力抓好本单位的火灾防控工作,对发生重特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将严格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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