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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5-07-0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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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德县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同德县尕干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同德县尕干水库工程的建设,确保按期完成尕干水库工程建设任务,根据《青海省中小型水库建设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的指导意见》(水建管〔2011〕627号)相关要求,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同德县尕干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由李文炳同志兼任局长,抽调铁军同志为工作人员,财会、质检、工程建设管理等其他人员由县水利局负责从本单位内部调剂或聘用专业人员组成。
管理局隶属于同德县水利局。主要负责同德县尕干水库工程建设的规划编制、方案设计、专项评估、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管、工程质量监督、工程施工进度督促、工程量确认、工程竣工资料收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