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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5-07-0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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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5-07-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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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主题: | 政策 |
2015年全县治超工作要点
201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相关部门从建设“法治同德”、“依法治县”的高度出发,按照“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立足源头、长效治理”的治超总体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自动作为、齐抓共管、扎实深入开展治超工作,全县治超工作稳步有序推进,超限率控制在3%以内,为维护地方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实施依法治县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和我县特殊类型三年扶贫攻坚规划的收官之年。今年全县治超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和州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以及县委十四届十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州治超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牢牢抓住源头治理和路面管控两个重点,真抓实干、勇于担当,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扎实推进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全县车辆超限率控制在3%以内,巩固和保持已有的成绩。
一、强化责任意识,狠抓工作落实。
县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治超工作的组织领导,牢固树立抓治超就是促发展、保平安的理念,继续强化“政府主抓、部门联动、属地管理”的治理机制。县治超办要建立健全治超成员单位联系协调机制,每月组织召开一次治超联席会议,认真分析研判全县治超工作形势,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相关部门要自觉履行治超工作职责,把治超工作纳入本部门行业监管之中,不断强化源头与路面执法联动机制,密切配合、严格监管、严格执法、形成合力。各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运输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州治超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装载、依法运输、依法经营,自觉履行治超义务。
二、强化监管措施,狠抓源头治超。
县治超办要狠抓源头治超工作,定期做好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公示工作,并明确监管单位和责任人。重点加强容易发生超限超载的矿山、砂石料厂及货物装载站场的监管,组织治超成员单位联合开展源头治超专项整治,严防超限超载车辆出场出站。治超各相关成员单位与货源单位签订《货物规范装载协议书》,督促年产量2万吨以上、生产周期2年以上的重点货运源头单位,于年底前完成称重设备安装工作,并督促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加快实施视频监控、称重数据读卡系统的安装工作。交通部门进一步完善道路运输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严格执行治超违法信息超告,严格落实“一超四究”、“黑名单”等管理制度,通过进驻、巡查等方式,依法加大对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监管力度,督促其履行治超工作责任和义务,源头监管率达到100%;对违法行为要在货运源头单位、货运企业、货运车辆、驾驶员等多个环节上依法予以处理,做好处理信息反馈工作,并定期向社会公布。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辖区道路货运企业、货物运输站场等的登记、统计、核查工作,确定重点货运源头单位,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公安、交通部门要严格执行货运车辆注册登记和市场准入规定,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货运车辆,公安车管部门不予登记和发放牌照,运管机构不得办理道路运输经营手续。同时,要以严格货车驾驶人培训考试,从业资格管理、日常教育管理和严格违规责任追究四项措施为抓手,落实违法超载驾驶人记分制度,有效防范和遏制驾驶员非法超限超载的行为。工商部门要依法加强对无照经营水泥、沙石厂等源头单位的监管。国土部门要依法加强砂石料场、矿产开采区的监管,取缔非法采挖点、非法堆料场,严把货物源头开采关。安监部门要依法加强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监管。质监部门要依法加强治超站点、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称重设备的周期性鉴定,为依法治超提供科学依据。县公安、工商、质监、交通等部门要将非法改拼装和无牌无证货运车辆整治工作作为一项日常工作常抓不懈,适时开展联合执法,严防非法改拼装和无牌无证货运车辆上路行驶。
三、加强“路警联动”,强化路面治超。
按照省、州治超工作“高速公路入口阻截劝返、普通公路站点执法监管、农村公路限宽限高保护”的总体要求,县交通部门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在国省干线公路治超站点实施24小时不间断监控检测,严格实施卸载,依法严管重罚,对超限车辆不消除违法状态决不能放行。交通部门要通过流动稽查、联合执法等方式,严查绕行、短途驳载等超限运输违法行为,将查获的超限车辆引导至就近治超站点进行依法处理,严禁以罚代卸、收费放行。县交通主管部门要在农村公路重要节点合理设置限高限宽等设施,根据本辖区治超需求配备流动检测设备,加强农村公路保护,防止超限车辆损坏农村公路;联合国省干线公路路政部门在农村公路主要节点开展综合治理,形成治超合力。公安交警部门对路面治超现场查处或交通部门抄告的超限超载违法驾驶人,要严格依法给以予记分扣分处理。公安部门要在固定治超站、高速公路超限超载劝返站、收费站派驻公安民警,联合交通部门严厉打击强行冲卡、暴力抗法等扰乱治超和收费工作秩序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四、加强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
各相关部门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对治超执法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纪律教育和业务培训,要守纪律讲规矩,进一步增强治超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执法水平,提升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各乡镇、各部门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和州委州政府24条措施以及县委县政府10条规定,切实加强作风建设,依法行政,依法治超,文明治超,服务治超,严格执行治超执法“五不准”和“十条禁令”等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杜绝公路“三乱”现象发生。对治超中出现违法乱纪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有关规定依法予以严肃查处,确保全县治超工作依法、公平、规范、高效运转。
五、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奖惩机制
今年,县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将严格按照《海南州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工作考核办法》,对各相关单位治超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考核。通过监督检查、重点抽查、明察暗访及“四不两直”(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等形式,加大对治超工作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监督、严格考核,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和部门下发督办通知,责令整改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县治超办要建立健全治超工作奖惩机制,对治超成效显著的部门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和奖励;对遵纪守法、合法运营的货运企业和驾驶员,给予优惠车辆通行费政策;对贯彻执行不力、工作滞后、消极应付的乡镇、部门、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同时,建立治超工作倒查机制,对路面查获的非法超限车辆,要逐级进行倒查,严查其涉及的治超站点、流动稽查、装载货运源头等的过错责任,对出现过错责任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追究相关部门、相关人员的责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六、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舆论氛围
县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加大治超工作宣传力度,做到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将超限超载运输的危害性、有关治超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工作成果、采取的办法措施等,通过设立法律咨询台、制作公益广告、播放警示教育片、在网络媒体开辟专栏、微博微信平台等形式强化宣传,通过多形式、多角度、全方位地进行系列宣传,实现治超宣传常态化。3月份是全省治超宣传月,各部门要认真安排部署,切实转好宣传月工作,对一些典型超限超载违法行为,要在媒体上进行公开曝光,始终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让社会各界认识治超、了解治超,进而支持治超、参与治超。
七、夯实基础工作,提高管理水平
县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注重制度建设,结合本辖区、本部门的实际,加强建章立制工作,在5月份前全面建立健全治超工作责任制、目标考核办法、监督检查、责任倒查、责任追究、举报投诉、应急预案等制度办法,为本辖区治超工作有效开展提供制度保障。县治超办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建立治超信息报送机制,将本辖区治超工作进展、工作动态、统计报表(数据)等情况,全面、及时、准确地逐级上报至州治超办,确保每月报送2篇治超工作信息。同时,县治超办要狠抓基础管理工作,加强治超工作基础台账、图片、视频、数据等基础资料的建立、搜集、整理、归档等工作,确保治超工作的连续性、完整性,夯实治超基础,提升治超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