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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9-09-2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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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9-0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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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德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将同德牧场草业协会确定为“同德短芒披碱草”农产品地理标志地域保护范围的批复
县农牧和水利局:
根据《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同德县特有的牧草生产环境及气候条件,经同德县人民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同德牧场草业协会为“同德短芒披碱草”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请主体,请你局认真按照相关要求办理。
特此批复!
2019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