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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19-10-11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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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德县人民政府 关于政协十三届海南州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37号提案的复函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0-11 浏览次数: 【字体:

仁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牧业村内道路建设项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2019年我县已将自然村通路、牧业村内道路的建设,上报至上级相关部门,将积极争取项目资金,争取项目的落地后实施。

2019年9月26日

抄送:州政协常委会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

联系单位及电话: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8592724

  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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