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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20-04-16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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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德县生态环境局 关于同德县2018年度省级生态文明建设 示范村申报材料的初审意见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4-16 浏览次数: 【字体:

海南州生态环境局:

根据州局《关于申报2018年度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乡镇、村工作的通知》(南生发201929)文件精神,我局结合全县实际情况,统筹组织开展了申报工作。现就巴沟乡新村等5个村报送的申报材料提出如下初审意见:

按照《青海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和《青海省省级生态建设示范县(市、区)考核管理规程(试行)》相关要求,同德县巴沟乡新村,河北乡上知迈村、下知迈村、赛若村、赛羊村各项指标基本满足授予“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称号的最低指标要求,进一步完善补充有关指标佐证材料后,具备向上级部门推荐的条件,我局同意巴沟乡新村等5个村申报材料通过县级初步审核,建议申报单位逐级报请州局进行复核。

以上初审意见妥否,请审示。

附件: 1.同德县巴沟乡新村申报2018年度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材料

2.同德县河北乡上知迈村申报2018年度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材料

3.同德县河北乡下知迈村申报2018年度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材料

4.同德县河北乡赛若村申报2018年度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材料

5.同德县河北乡赛羊村申报2018年度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材料

 2020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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