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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0-06-1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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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德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小水电退出工作核查的报告
县人民政府:
根据我县小水电退出机制工作要求,我单位组织人员对我县9座水电站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核查情况
共性问题:
1、经摸底调查9座水电站均属于老旧生产经营单位,且自2000年以后都不同程度的进行了改建或扩建工程,从未编制过《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设施设计》及《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
2、企业现有的应急预案没有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编制,没有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可操作性不强。未进行风险辨识和应急资源调查,年初未编制应急演练计划。
3、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均未取得合格证。未以正式文件形式任命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不健全;未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未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未制定年度安全费用投入和使用计划,无安全费用使用记录;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记录和生产运行记录流于形式;无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记录;未进行防雷电检查;无应急物资储备;安全第一责任人未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基本未履行《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负有的职责。
4、各水电站均属于老旧企业,生产设备和安全设施已不同程度的缺失、老化和废旧,如:部分传动及转动部位未设置防护罩;电线电缆敷设混乱,未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敷设;部分积水井、进水阀井未设置盖板或防护栏;部分大坝拦物栅顶处格栅板间隙过大;部分配电室未设置挡鼠板(通风窗口纱网)、应急照明、人员操作处的绝缘胶垫、易燃物未清理、未使用防火门等;水轮机机封漏水;发电机车间地面存在渗水现象;部分室外变压器、升压站周边有植被;站区周围缺少防止无关人员和野生动物进入站区的隔离措施等。无法满足现有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范的要求。
个性问题:
(一)巴沟水电站
1、发电机组存在漏油现象。
2、配电机组底部有积水现象。
3、发电机房南侧墙体、西侧墙体存在渗水及墙体脱落现象。
4、控制柜、配电柜周围未设置绝缘胶垫及标识牌。
5、升压站入口处未上锁。
6、发电机房通风口未设置纱网,配电区进出口未设置挡鼠板。
7、电缆桥架上敷设有水管。
8、电线线路敷设不规范。
9、进水阀门临空侧未设置护栏。
10、进水阀门电动阀电源线未穿管。
(二)戈迈一级水电站
1、存在变压器漏油现象。
2、金属结构设备投用年限过长,防护强度不足存在安全隐患。
3、大坝坝体南侧中部存在渗水现象。
4、引水渠入口拦物栅顶部格栅板孔洞过大。
5、引水渠入口拦物栅提升电机联轴器处未设置防护罩。
(三)牧场水电站
1、检修维护质量把关不严,缺少有效监管,导流渠未盖盖板,没能实现密封管理,未设置安全警示牌。
2、水轮机、发电机联轴器及外露旋转部位未设置防护罩。
3、发电机测温探头无测量数据。
4、发电机房地面盖板为木质地板,且间隙过大。
5、配电柜旁边设有床铺,且设有电炉子,值班岗位设于高压配电柜旁。
6、配电柜柜门及部分柜体损坏。
7、发电机地面有渗水现象。
8、室外变压器事故油储油池已老化损坏,变压器护栏高度不足,且护栏内有植被。
9、配电柜周围无绝缘胶垫。
10、发电车间内电线电缆敷设不规范。
11、发电站未设置防止人员及野生动物进入的隔离措施。
12、水轮机机封漏水。
13、与发电机连接的电线线路使用木板固定。
(四)尕干曲一级水电站
1、办公区至发电机房楼梯扶手间隙过大,发电机房出水渠护栏间隙过大。
2、集水井周围无防护设施。
3、发电车间电线电缆敷设不规范,空气开关未设置在开关箱内(不满足防水、防尘要求)。
4、行车无防脱钩装置。
5、配电室灭火器配置不足,未设置应急照明,未设置挡鼠板、纱网等防止鼠蛇飞鸟进入的设施,堆放有椅子、塑料软管等可燃物。
6、配电柜、控制柜周围未设置绝缘胶垫。
7、发电机车间、配电室安全出口数量不足。
8、大坝阀门周围敷设的格栅板孔洞过大,且承重强度不够。
(五)巴河一级电站
1、发电机联轴器及外露旋转部位未设置防护罩。
2、发电机房地面渗水严重。
3、水轮机机封漏水。
3、发电机车间内一处消防栓箱内消防栓手轮缺失、一处消防栓箱内消防栓被改为它用。
4、发电机后轴瓦温度探头无数据显示。
5、配电室、发电机房照明灯具设置不符合要求(使用千瓦丝),且照明线路敷设不规范。
6、负一楼变电室照明灯具损坏,无应急照明,安全通道被堵塞,存放有桌子等可燃物。
7、通往电机房负一楼楼梯处配电箱未设置空气开关。
8、配电室一处安全出口被封堵且为木质门,配电室灭火器数量配置不足,未设置挡鼠板 ,有做饭灶具、电炉子等火源。
9、室外变压器无事故油池,且周围有植被。
(六)贡麻(海晓)水电站
1、安全管理制度不规范,无任何安全生产相关资料,无安全员管理人员,无应急物资,员工未参加工伤保险。
2、控制柜、配电柜周围未设置绝缘胶垫及标识牌。
3、发电机房通风口未设置纱网,配电区进出口未设置挡鼠板。
4、电线线路敷设不规范。
(七)戈迈二级水电站
无任何安全生产相关资料,无安全员,现处于停产状态。
(八)戈迈三级水电站
1、无任何安全生产相关资料,无安全管理人员,未进行应急演练,内部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混乱。
2、控制柜、配电柜周围未设置绝缘胶垫及标识牌。
3、发电机房通风口未设置纱网,配电区进出口未设置挡鼠板。
4、电线线路敷设不规范。
5、安全工器具未及时检验。
(九)香池水电站
现处于报废状态。
二、电站退出的意见及建议
1、依据《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改)第二十八条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第77号修改)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依据《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改)第六十条 对未依法取得批准或者验收合格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或者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予以取缔,并依法予以处理。
3、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基本未履行《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负有的职责,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混乱。
4、通过摸底检查发现以上九家水电站企业均属于老旧企业,生产设备和安全设施已不同程度的老化和废旧,无法满足现有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范的要求。
5、以上九家水电站生产及安全设施自2000年以后均不同程度的进行了改、扩建工程,但未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履行相应手续,同时存在较多安全隐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混乱,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因此建议停止生产予以取缔。
同德县应急管理局
二〇二〇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