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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1-02-2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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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德县审计局 关于填报《内部审计统计年度报表》的通知
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直各机关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税务局,各人民团体,县属国有企业,县属各学校:
现将《青海省审计厅关于转发<内部审计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青审内发〔2021〕7号)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省厅工作要求,做好本单位内部审计统计工作。各单位应根据2020年度内部审计情况统计填写“单位及内部审计机构基本情况表”(内审统01表)和“单位内部审计业务情况表”(内审统02表),同时收集每一级下属单位填写的上述两表。请各单位于2021年3月1日前将《内部审计统计年度报表》报送至县审计局(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报表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严格执行零报告制度。
联系人:县审计局业务室 万德加
电 话:0974-8592001
附:《青海省审计厅关于转发<内部审计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青审内发〔2021〕7号)
同德县审计局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