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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2-07-2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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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主题: | 政策 |
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2年同德县提振地摊经济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省州驻县各单位:
《2022年同德县提振地摊经济实施方案》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7月20日
2022年同德县提振地摊经济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央“稳住经济大盘”及关于释放消费潜力、扩大居民消费工作任务,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部署要求,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繁荣活跃消费市场,激活被疫情抑制的消费需求,促进消费持续稳定增长,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活动主题:“发展地摊经济,搞活夜间经济”。
二、活动主办、承办、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同德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同德县发展和改革局
协办单位: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同德县城市管理局
三、活动领导小组
为加强组织领导,有序推进活动开展,成立同德县“发展地摊经济,搞活夜间经济”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 学 勤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王 有 业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李 金 清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员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县城市管理局、县供电公司。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发展和改革局,童应庆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活动的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
四、活动资金安排与活动规则
(一)活动资金:县政府筹措40万元,其中30万元用于补助资金,10万元用于宣传及购置相关材料。
(二)活动规则:计划资金补助总计30万元,主要补助地摊经济和特色产业。本次补助以带动群众积极性,促进经济复苏,最大限度释放地摊经济的活力为目的。招募50家临时摊位,其中引进10-20家外来小商品展销,对每户临时小吃摊点摊位发放补助100元/天,商品类摊点摊位发放补助50元/天。因考虑到夜间经济、地摊经济部分商铺没有营业执照及对公账户等问题,计划在与县财政局充分沟通协商后,将对没有对公账户的商家以公对私的方式发放补助资金,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发放名单及金额。
五、设置活动基本原则、时间、地段
(一)基本原则。一是坚持规划先行原则。结合实际划定摆摊设点范围红线,明确允许占道经营和禁止占道经营的区域,合理划分摊点类别,实行归类经营。禁止在学校、医院、政府部门门口及附近摆摊设点。二是坚持有序发展原则。在不影响城市正常运行、不干扰居民正常生产生活、不污染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有序开放城市空间,全力助推地摊经济、夜市经济发展。三是坚持守法经营原则。加大对街道和市场秩序监管力度,规范占道经营秩序,维护公共空间有序,引导商贩守法经营、文明经营,自觉维护经营秩序。
(二)活动时间:2022年7月至2022年9月底
(三)摊点设置:按照新老城区的分布,为增强地摊经济的活力并带动周边经济,在新区纬一路西(同德文化图书馆前)、老区长平公园内设置摊位。按照实际的占地面积分配摊位数量。
1.新区纬一路西设置摊位25个(同德文化图书馆前)
小吃街高品质夜市
经营时段:晚上18:00--凌晨2:00
经营范围:特色风味小吃、烧烤、美食为主。
2.老区长平公园设置摊位25个
小商品展销小吃街
经营时段:中午12:00--晚上23:00
经营范围:特色风味小吃、烧烤、美食、蔬菜、水果、美食、服装鞋帽、生活用品、文创产品及其他小商品。
六、活动推广
县发展和改革局协调县融媒体中心、中国移动同德分公司、中国电信同德分公司、中国联通同德分公司微信公众号与手机短信等宣传载体为活动造势,并通过现场宣传、网络平台宣传等多种渠道开展,体现便民惠民特点,刺激消费者购买欲望。
七、活动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充分认识促消费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履行对活动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全力做好跟踪宣传报道,加强沟通联系,积极主动作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利,推动活动有序开展。
(二)加强全程监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弄虚作假,加强促消费活动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监测与管理,保证消费者便捷、安全、易懂参与活动。严禁发生恶意套利行为,防止虚假交易、变卖消费券、欺诈套现等违规违法行为,确保活动真实有效。
(三)注重环境整治。相关部门要特事特办,简化或取消促消费活动审批环节,公安、市监、卫生、消防、城管等部门要全力支持地摊经济顺利开展消费活动,活动期间允许占道经营,其他商铺一律不允许店外经营。
(四)做好统计总结。各成员单位密切跟踪活动效果,加强对活动中相关数据统计监测,研判评估消费数据信息,切实反映促消费活动对县城及周边农牧民群众消费增长的带动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