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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0-12-3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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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0-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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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主题: | 政策 |
同德县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建立完善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规范体系,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多种形式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保障婴幼儿健康成长,促进我县婴幼儿照护服务健康有序发展。
二、文件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要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青政办﹝2019﹞103号)、州政府办公室《关于海南州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政办﹝2020﹞25号)文件精神,为更好的发展我县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全面助推“两孩政策”实施,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三、工作目标
为实现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满足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到2025年,基本形成多元化,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婴幼儿早期发展知识普及率达到95%以上,0至3岁婴幼儿家长和看护人员接受科学育儿指导率达到95%以上。
四、工作任务
(一)多种形式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积极探索服务发展模。
1.加强指导,增强家庭科学育儿能力。
2.统筹资源,发展农牧区婴幼儿照护服务。
3.加强衔接,推动“托幼一体化”服务模式。
4.多措并举,积极探索服务发展模式。
(二)加强标准建设,规范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1.加强照护服务机构标准建设。
2.加强照护服务机构准入监督管理。
3.加强照护服务队伍建设。
4.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卫生保健工作。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
(二)做好用地保障,实行科学规划。
(三)积极动员部署,营造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