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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疫情防控期间 社区(居民小区)管理的通告

2020-02-10 15:27:54 点击:[] 字体:

当前疫情传播进入高峰期,全国确诊病例数高速增长,返乡高峰期全面来临,人员流动空前加大,疫情防控处置各项工作将进入关键阶段、困难时期,为做到“外防输入、内防流动”,全力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一步降低病毒传播扩散风险,最大限度维护小区居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全面实行小区封闭管理。按照《关于县级领导干部和县直部门联点包抓县城社区(居民小区)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网格牵头单位和联点单位要高度重视,各小区及居民要积极配合、坚决服从,各责任领导要亲自抓,牵头领导要具体抓,确保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高效推进全县各小区只保留一个进出通道所有进出小区人员进出时应佩戴口罩并积极配合进行体温测量、登记相关信息。

、通行车辆实行严格管制。2月7日开始全县实行交通管制,鉴于缓解交警部门工作压力,县城内除公务车辆和指挥部发放通行证的车辆以外,其他车辆一律禁止通行,今明两天交警部门将采取宣传、劝返措施,从9号开始实行严格管制,希望各位居民出行请勿驾车

、小区车辆人员严格登记。除指挥部配发车辆通行证的干部职工车辆以外,对所有进入小区人员、车辆逐人逐车核查登记,非居住本小区的人员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小区。各小区居民如有急事需要用车,必须提前向小区管理人员申请临时通行路条,由网格长同意后发放路条通行,按规定时间返回。其他非本小区人员和车辆一律禁止入内。  

返县人员严格报告登记凡是近期返县或15天有疫情重点地区行程史的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主动向居住地社区小区报告;不主动申报及拒绝接受测温、居家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居住在本小区的疫情重点地区返县人员,必须实行严格的居家隔离观察硬管控,明确管控责任人。居民居家隔离人员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向社区和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呼叫120将患者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县人民医院、县藏医院、县福利慈善医院),确保第一时间得到诊断。

、加强小区日常消毒措施防疫期间做好小区清洁消毒、垃圾分类处理等工作。落实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承租人员的管理,遇有情况及时报告。如出租房发生疫情而未及时报告的,将依法追究房屋出租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加强各类公共场所管理全县公园、广场、玛尼康等有人员聚集风险的各类公共场所一律关闭,政府指定营业的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购物场所合理安排营业时间,每日2次定期消毒佩戴口罩者禁止入内,维持好购物秩序,不遵守购物秩序、借机哄抢、故意散布物资紧缺等谣言者,一经查实一律依法严惩

、暂停各类开工开业活动全县各行各业暂停各类施工作业,水电煤气等需要急修的,应同步报告社区,并对施工人员进行测温和登记除政府指定的生活物资保障的超市、药店、粮油店、蔬菜店以外,全县各商铺一律不得开门营业,未返县的商户及服务人员近期不要回县,在居住地等候通知。     

切实提高全民防控意识。全县30个网格区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积极动员全民共同抗疫,通过社区宣传栏、悬挂标语、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将疾病防治信息传达到每一个家庭、每一个人,营造群防群控、科学防控和“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的防控氛围,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本通告内容适用于全县各层面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上述管控措施解除时间视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同德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