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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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项目工程款什么时候可以拿到? | ||
来信人 | 苍** | 来信日期 | 2020-06-05 |
信件索引号 | 202300298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们是青岛普仁仪器有限公司厂家,2015年我司参与青海省水利厅农水处组织的县级水质检测中心仪器设备采购工作,中标了2015-(货物)-399(包2)离子色谱仪产品。根据中标要求2016年我司与同德县水利局签订供货合同,并按要求将离子色谱仪产品及85999元的发票,发到同德县水利局,后续派人上门安装、调试完毕。截止到目前已经4年多了,我司未收到一分钱货款,在此期间我们一直与同德县水利局的刘尧云联系,但至今没有结果。今年企业受到疫情影响经营困难,我们确实拖不下去才写信向县领导求助,恳请领导能够安排人员落实情况尽快给我司付款。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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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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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同德县人民政府 | 回复日期 | 2020-06-17 |
办理结果 |
情况说明 青岛普仁仪器有限公司: 2015年原同德县水利局与青岛普仁仪器有限公司厂家签订了同德县水质检测中心仪器设备采购合同,贵公司按合同条款安排技术人员进行了设备的安装和调试,2016年11月贵公司将设备采购发票寄送到原本单位职工刘尧云处。但由于正处年末,县财政正在开展存量资金收缴工作,原水利局将设备采购款85999元以存量资金的形式上交至县财政局。近期本单位正在向县政府申请该采购款85999元的返还事宜,预计近期将设备采购款85999元,转入公司账户。 同德县农牧和水利局 2020年6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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