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立审执协调配合,以“执前督促”为抓手,探索执源治理新路径,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待。建立“谁审理、谁负责督促履行”工作机制,审判部门判后及时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提升生效法律文书自动履行率,从源头上减少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兑现权益,在全力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降低了对被执行人的影响,切实保障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能够得到自动履行。今年以来,执行案件总量同比减少56.19%,民事裁判申请执行率下降63.06%,变“末端执”为“前端治”,从源头上减少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数量,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待,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执行领域落实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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