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化”党建进行时‖宗日小课堂】民政惠民政策宣传(刚性支出困难家庭)
1.申请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程序:申请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家庭确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实施网上申请受理的地区,可以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受理、审核认定程序参照《青海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执行。
2.申请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应提交以下材料:申请人应当提供所有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等),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等申请材料,家庭医疗、教育、残疾康复等刚性支出的有效票据等资料,签署承诺书,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完整,积极配合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
3.认定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条件: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且未认定为低保边缘家庭;
(二)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州)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三)提出申请前十二个月,家庭刚性支出占家庭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四)家庭财产状况符合青海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政策相关规定。
4.文件规定中以下支出被称为刚性支出:刚性支出包括以下必需支出:
(一)生活支出。指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为维持基本生活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必要的衣、食、住、行、用等费用支出。原则上可按照家庭成员长期居住地低保标准乘以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数计算(长期居住地区分城市、农村两类,因就学、就业、就医等其余特殊原因长期在外的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不包含出国留学生,计算时可按当地城市或农村低保标准单独计算),对家庭成员中的60 周岁以上老年人、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重病患者和重度残疾人员,可在此基础上再增加15%计算生活支出。
(二)医疗支出。指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就诊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和住院费用。个人负担部分指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等支付后的费用,原则上依据有效票据认定。
(三)教育支出。指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在幼儿园阶段,或者实施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初中和小学阶段,经国家各类奖助学金、助学贷款、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伙食补贴、学费减免、教育救助后,由个人负担的保教费、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原则上按照就读幼儿园、学校所在地的教育主管部门提供的同类公办幼儿园、学校收费标准认定(含行政事业性收费、服务性收费及代收费)。
(四)残疾康复支出。指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中的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等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扣除政府补助、商业保险赔付费用等部分后,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原则上依据有效票据认定。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及辅助器具范围,按照当地有关目录执行。
(五)其他支出。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根据当地群众生产、生活等实际情况认定的支出,特殊情况可以通过“一事一议”研究讨论认定。
5.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可采取的救助措施:
(一)医疗救助(含疾病应急救助):对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给予救助。对符合疾病应急救助条件的费用,由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按规定支付。
(二)教育救助:对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中符合条件的在园幼儿、在校学生,按我省教育资助政策规定免除学杂费(保育教育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发放助学金、生活补助,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助学贷款以及减免相关费用等方式,给予教育救助。
(三)住房救助:对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的城市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可优先分配公共租赁房屋,租金标准可根据其家庭经济承受能力,实行差别化管理,上限不得超过同区位、同品质、同类型住房市场租赁费用的70%。在政府不能为其提供房源的情况下,可以申请住房租赁补贴,自行租赁其他住房。对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的农村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可优先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政策。
(四)就业救助:对符合条件的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按规定落实贷款贴息、税费减免、培训补贴、社保补贴等政策。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通过产业发展、劳务输出、车间吸纳、以工代赈等方式进行就业帮扶,引导救助对象积极就业。
(五)受灾人员救助:对遭遇自然灾害的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由应急管理部门提供应急(紧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倒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冬春生活救助、物资救助等政策,切实保障好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民政工作事关民生福祉。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现对州县两级民政部门监督电话予以公布,敬请社会各界监督指正。
州县两级民政部门监督电话公布如下:
海南州民政局 0974-8512254
共和县民政局 0974-8510009
贵德县民政局 0974-8553241
贵南县民政局 0974-8502203
同德县民政局 0974-8591061
兴海县民政局 0974-858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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