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谷镇“四强化”抓实污染防治工作
近年来,针对牧民群众环保政策把握不透、环保设施设备缺乏及环保经费得不到保障等问题,唐谷镇认真落实上级相关文件、会议精神,积极采取措施,狠抓污染防治,保护青山绿水。
强化领导,周密部署。印发了《关于成立唐谷镇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成立唐谷镇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成立唐谷镇“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等文件。建立了镇领导督促联点村(社区)环境整治工作责任制,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成立环境卫生治理小组。对于所缺的生活垃圾箱等设施由镇党委牵头,分别向县环林局和县住建局申请调配。同时联系牧区生活垃圾治理市场化运作中标单位清运生活垃圾,确认清运频次,确保环境整洁。
强化宣传,提高认识。通过召开动员会、座谈会、推进会、举办村干部和环境卫生治理小组专题培训班、进村入户发放宣传单、制作宣传栏、悬挂横幅等方式,大力宣传保护生态环境、污染治理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让科学合理生活垃圾处理方式、环境保护理念、环境保护政策法规走进千家万户,融入牧民的日常生活观念中,并联合县环林、县水利、县爱卫办等有关部门,广泛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青海省水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积极引导住户和个体经营户定点投放生活垃圾,妥善处置生活污水。
强化职责,抓好落实。组织各村(社区)支部书记开展集体巡河工作,共巡河37公里,镇级河长、村级河长共巡河55次;制定下发了《2019年全镇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唐谷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等,将污染防治工作内容扩展至村容村貌整治、污水处理、河道整治、畜牧养殖场污染治理、牧户庭院乱堆乱放整治等,将建设范围从只注重公路沿线、居民集中区域延伸至边远牧区和零星住户实现全面铺开,同步推进;各村(社区)环境卫生治理小组,按照网格化管理制度,对本村(社区)工地扬尘污染、地面裸露垃圾等造成的污染进行排查整治,尤其对不合格的养殖畜棚、加油站等进行拆除。
强化机制,长效管理。建立个体经营户、住户“门前三包”及村级环境卫生治理小组责任区管理制度,促进生产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建立“河长制”镇级、村级河长巡河制度,村(居)委会“属地管理”制度,加强扬尘撒漏、乱搭乱建、违章违建、乱扔垃圾等方面的监管。并围绕环境整治工作广泛宣传,发动党员、牧民群众共同参与,达到共建共享的整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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