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德县生态环境局 关于开通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绿色通道 助推全县重大项目开复工的通知
各项目建设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州重大项目建设疫情防控期间开复工工作的总体部署要求,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重大项目开复工环评审批服务的通知》(青生办〔2020〕18号)和州生态环境局有关文件,我局决定临时性开通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助推全县重大项目开复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立跟踪服务模式。即日起,对各项目建设单位正在开展或尚未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建设项目,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年版)》,建立跟踪服务模式,帮助各单位按实际需求,及时解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开通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开启线上线下两种受理审批方式。各项目建设单位可通过青海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申报系统”“环境影响登记表填报系统”,分别报送、填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登记表。亦可直接向我局报送纸质版环评报告书(表)。我局受理后,重大项目将在30日内完成审批;对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医疗资源、交通物流、能源供应等在建和新开工项目,随到随批,24小时内予以签复,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对于生态影响为主的建设项目,将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对于污染物排放影响为主的项目,将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对于已经完成环评文件审批的项目,将跟踪督促落实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及污染防治措施。
请各项目建设单位认真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年版),确定已落实项目的环评等级,填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情况和办理需求统计表》,于2020年3月10日前报送我局。逾期未报送,影响全县重大项目开复工的,责任自负。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情况和办理需求统计表
2020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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