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振消费信心 激活消费潜力
为深入落实中央和省州关于释放消费潜力,扩大居民消费的部署,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释放被抑制、被搁浅的消费潜力,加快推进消费供给创新,培育壮大消费新增长点,将疫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促进消费持续稳定增长,在全县范围内发放电子消费券。
1、县发展和改革局委托西宁金智电子有限公司首批投放电子消费券20万元,地摊经济补助10万元,共计30万元整在全县范围内消费使用
2、电子消费券发放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消费者关注同德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公众号,按要求完成注册便可认领。
3、在活动期间,关注同德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公众号,每名消费者每期可领取、使用2张电子消费券。单次消费额50元以上,限用电子消费券1张,已领取的消费券有效期为7天。
4、消费券不可兑现,不可转赠或转让他人,不可售卖。
5、因质量等问题发生退货退款行为的,由销售企业负责收回电子消费券支付资金,返回在在线支付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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