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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德县教育局关于公开征求《同德县幼儿园学前二、三年幼儿生活费收取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9-26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的收费管理工作,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根据青海省委办公厅、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表述严禁随意扩大免费教育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要求,结合全县学前教育实际,我局起草了《同德县学前二、三年级生活费收取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2023年9月30日,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电子邮件:tdxjyj2022@163.com

邮递信件:海南州同德县新区党政综合大楼2楼

联系电话:0974-8592312

附件:《同德县幼儿园学前二、三年幼儿生活费收取方案(征求意见稿)》




同德县教育局    

2023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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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德县幼儿园学前二、三年幼儿生活费收取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的收费管理工作,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促进全县学前教育健康持续发展。根据青海省委办公厅、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表述严禁随意扩大免费教育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精神,结合县学前教育实际,经请示县政府同意,决定从2023年3月1日起,我县各级各类幼儿园学前二年、三年幼儿生收取伙食费。具体事宜如下:
一、收费的必要性
学前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实施的是学前一年(幼儿园大班)免费政策,免除保育教育费及生活补助。学前二年、三年在园幼儿只有省级下拨的公用经费1200元(一学期600元),不享受生活补助。学前二年、三年在园幼儿占总幼儿人数的比例较大,全县学前二年、三年在园幼儿的生活费在学前一年幼儿的生活补助中支出,造成各幼儿园经费紧张,幼儿生活无法达到上级要求的伙食标准。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实施15年免费教育后相关收费政策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当前学前教育发展实际、幼儿园食材成本核算,对全县各级各类幼儿园学前二年、三年幼儿生收取生活费。切实解决在园幼儿生活费标准低,生活质量不高的问题,进一步促进全县学前教育健康持续发展。
二、收费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幼儿园。
三、收费标准
根据青海省学前教育阶段资助政策,以学前一年幼儿生每生每年1500元生活费为标准(每学期750元),对学前二、三年幼儿生统一收取伙食费,按照家长意愿,为幼儿提供一餐一点(午餐和下午加餐)或两餐(早餐和午餐)膳食的幼儿园每生每学期收取伙食费,不提供膳食的幼儿园不准收取伙食费。学前二年、三年建档立卡户、低保家庭、孤儿、残疾幼儿以及经济困难家庭(经实地调查,确实困难)幼儿免除伙食费。

伙食费:学前二年、三年在园幼儿每生每学期生活费按750元的标准收取(每学期100天计算,每生每天7.5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资金管理
一是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各类幼儿园对入园幼儿按学期收取伙食费,不得跨学期提前预收。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及时全额上缴同级财政专户,支出由同级财政部门按规定及时足额核拨给幼儿园,并按照财务隶属关系使用财政部或省级财政部门印(监)制的财政票据,同时服务性收费(伙食费)根据《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管理和使用。幼儿园每学期伙食费据实收取,单独记账,县物价部门随时检查,确保幼儿园伙食费支出规范管理。
二是严格实行“折算”制度,按幼儿每学期在园就餐的实际天数核算伙食费,幼儿园要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每学期末进行考勤汇总,在园幼儿全勤的按全额标准收取伙食费, 请假的按天数折算至下个学期的伙食费当中,下学期只缴剩余天数的伙食费,每学期收费以此类推。

三是严格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各类幼儿园将收费项目和标准等列入信息公开范围,通过各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注明实施免费教育的范围,公布收取的收费项目、标准、批准收费的文件及文号,并公示投诉举报电话,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二)加强宣传政策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各类幼儿园要切实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工作,利用春季开学期间和家长会,大力宣传党的教育政策和实施15年免费教育实施范围以及学前教育相关的收费政策,让家长理解学前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幼儿园可向入园幼儿收取伙食费。
二是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各类幼儿园要严格执行实施15年免费教育后相关的收费政策,除县人民政府批准的伙食费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更不得随意扩大免费教育政策实施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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