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初核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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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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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部署,深化法治乡村建设,进一步强化动态管理,提高创建质量,根据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工作的通知》、青海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省司法厅开展了全国第一至第八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复核对象为我省68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经初核,拟保留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虎台办事处杨家寨村等68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见附件)。现将初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从2023年9月26日至10月10日(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反应。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南山路11号省司法厅4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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