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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同德在行动 ——同德县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集中通报第二批典型案例为鉴,举一反三,加快推进县域内小水电退出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12 浏览次数: 【字体:

12月8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集中通报第二批典型案例,指出“青海省一些地方小水电开发生态保护不力,影响河流生态系统健康”。为深入贯彻落实陈刚书记、吴晓军省长《致各市(州)委书记、市(州)长的信》的重大要求,全面做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按照州委吕刚书记“逐条逐项核查我州有无类似情况”的工作安排,同德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委书记马晓伟立即在《领导批示》(〔2023〕24号)上作出批示,强调“要坚决扛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对我县潜在的隐患举一反三,从严从实推动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并安排县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县农牧和水利局等相关部门立即对县域内巴曲河、尕干河流域小水电站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同日,同德县组织各相关部门和全县各水电站主要负责人,召开了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推进会,全面安排部署了相关排查和整治工作。

同德县地处青海省东南部,隶属于海南藏族自治州,东临黄南藏族自治州泽库县、河南蒙古族自治县,西接兴海县以黄河为界,南隔黄河与果洛藏族自治州玛沁县相望,北与贵南县接壤,全县辖2镇3乡,总面积4652.8平方公里,黄河作为境内第一大河流,自青海黄南州河南县龙塔沟入境,流经县域河北、秀麻、唐谷、巴沟4个乡镇,至居布隆曲河口出境,由东向西以半环状绕县境半周,流程208公里,流域总面积为4500平方公里,水利条件资源丰沛,是黄河上游关键水源涵养区,水能理论蕴藏总量3000万千瓦,县域内(巴曲河流域、尕干河流域)现有小型水电站10座。按照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全县10座水电站中,需整改类3座,退出(拆除)类电站7座。

2023年5月至今,经同德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集中统筹推进,同德县通过建立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推进机制,由县农牧和水利局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生态环境局配合,对《青海省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报告》中框定的同德县10座小型水电站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摸排,按照省州相关工作要求,分别对3座需整改和7座需退出的小型水电站,建立了相关工作台账,制定了同德县《小水电清理整改“一站一策”方案》,并依法依规开展了相关退出工作。

截至目前,全县3座需整改的小型水电站正在按照《“一站一策”整改方案》全面推进整改。7座需退出(拆除)的小型水电站中,1座电站已于11月28日完成县级退出销号公示,后续工作正在推进当中;4座小型水电站已由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资产评估工作,正在商谈收购事宜,计划在收购完成后尽快开展退出(拆除)工作;剩余2座正在开展自行退出(拆除)前准备工作。按计划,2024年7月前,同德县计划完成4座小型水电站退出(拆除)及环境修复工作;10月底前,全面完成剩余2座小型水电站退出(拆除)及环境修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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