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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德县社会救助服务中心招聘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性人员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5-14 浏览次数: 【字体:


县民政局因工作需要,现委托同德县社会救助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社会救助经办人员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较强的保密和服务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具有同德县本地户籍且有全国全日制普通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具有藏汉双语能力。
(四)年龄在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五)热爱民政工作,能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有从事社会救助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4日--5月17日下午14:00截止。
2.报名地点:同德县社会救助服务中心(清真寺对面)。联系人:哇么措 联系电话:181****2924
3.报名时需提交个人简历一份、两张小二寸彩照。
4.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用A4纸复印),原件现场审核后返还。
(二)考核(笔试、面试)
1.笔试时间:2024年5月23日(上午10:00-12:00),笔试内容:社会救助工作业务知识及相关民政政策知识。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人员必须会藏汉双语,按照笔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并按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果岗位的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笔试成绩不低于所有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的平均分,方可进入面试。最后按笔试总分的60%和面试总分的40%计算个人所得总分。具体录用人员以后期公示名单为准。
2.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聘用
面试结束后即公布面试成绩,综合成绩第一视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到县级医院自费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按名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经县人社局和县民政局审核批准备案后,由同德县社会救助服务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四)薪资待遇
按同德县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工资对待,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年一签,按照本中心相关薪资待遇执行并缴纳三险,相关假期按法定节假日执行。
                                                     

                         同德县社会救助服务中心
                        2024年5月14日


来源 /同德县社会救助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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