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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上半年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7-15 浏览次数: 【字体:

案件名称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同德巴蜀老九门盘子筷子抽检不合格一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

处以5000元的罚款

君念盘子、碗抽检不合格一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

处以5000元的罚款

同德藓牛羊串串香火锅店盘子抽检不合格一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

处以5000元的罚款

同德县旭日超市毛巾抽检不合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

1、处以110元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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