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德县戈迈三级、海晓2座电站退出销号的公示
根据《关于加强黄河流域小水电清理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办水电站[2023]118号)文件精神,同德县已完成戈迈三级、海晓2座小水电站的退出任务,经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电站“一站一策”退出方案内容现场验收,达到销号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从2024年7月30日至2024年8月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同德县小水电站清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意见。
联系电话:0974-8592220
根据《关于加强黄河流域小水电清理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办水电站[2023]118号)文件精神,同德县已完成戈迈三级、海晓2座小水电站的退出任务,经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电站“一站一策”退出方案内容现场验收,达到销号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从2024年7月30日至2024年8月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同德县小水电站清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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