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评估机构报名公告
为确保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取的公平及房屋价值评估结果客观、公正,现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国务院令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青海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规定,将项目房屋征收评估机构报名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名称
同德县旧城改造项目
二、 项目概况
项目涉及征收户约57户(包括县纪委楼、原南环路供热站、原县电影院、原城关派出所、原县招待所),最终数据以出具评估报告为准。现拟选定1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该项目的评估业务。
三、 委托内容
(一) 房屋补偿价值评估。
(二) 房屋装饰装修补偿价值评估。
(三) 房屋附属物补偿价值评估。
(四) 涉及房屋征收评估的其他事项。
四、 报名条件要求
(一) 熟悉房地产市场和房屋征收评估业务,具备房地产价格评估二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二) 近两年以来没有重大违规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且参与评估项目不少于5个。
(三) 能确保有3名以上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参与该项目,其中2名估价师全程参与项目房屋评估和解释答复工作,直至征收范围内征收户全部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
(四) 符合行业管理其他相关规定。
五、 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一)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报名表、公司简介。
(二) 房地产评估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
(三) 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四) 工作人员执业证书(复印件1份)。
(五) 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六) 业绩证明材料(附类似项目的整套评估报告1套)。
以上材料请携带原件备查,复印件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六、 报名方式、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一) 报名方式:邮寄或者当面提交报名材料(邮寄地址:青海省海南州同德县旧城区政府楼同德县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邮政编码:813299;收件人:斗换才让;联系电话:16609746661)。
(二) 报名时间: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5月30日。
(三) 报名地点:同德县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同德县旧城区政府4楼)。
(四) 联系电话:0974-8593077
同德县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
2025年5月23日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报名表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机构名称 |
| 成立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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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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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
| 资质证号 |
|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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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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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评估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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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从事类似房地产项目评估工作情况: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户数 | 总建筑面积 | 启动时间 | 完成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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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不良监管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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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该项目的注册房地产评估师 | ||||||||||||||||
姓名 |
|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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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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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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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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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机构承诺以上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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