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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海南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整改销号公示表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8-14 浏览次数: 【字体:

整改任务概述

 

14部分矿山企业未落实“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要求,同德县沟却龙洼建筑用砂石矿“一面墙”式开采,重开采轻恢复,还擅自在河道内滥挖乱采乱建,破坏河床生态。

 

整改实施主体

同德县人民政府

整改目标

矿山开采严格落实“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要求,及时开展生态恢复治理;强化河道监管,规范河道采砂行为,严格落实水土保持各项措施。

整改措施及成效

整改措施:由同德县政府负责督促巴沟乡地干村沟却龙哇建筑用砂石矿严格落实矿山开发利用方案,依法查处“一面墙”式违法开采行为,限期完成被破坏区域的生态恢复治理工作;依法查处该企业在河道内滥挖乱采乱建等破坏河床生态的违法行为,限期完成被破坏区域的生态恢复治理工作。州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全州河道内滥挖滥采现象排查整治,严格落实《海南州河道采砂管理办法》,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

 

整改成效:从加强组织领导入手,进一步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成立以主管县长为组长,相关监管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环保例行督察反馈问题领导小组,制定并印发同德县巴沟乡地干村沟却龙哇建筑用砂矿厂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整改方案,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做好对矿区生产设备、沉淀池等进行拆除回填平整,开采区Q1边坡(露天采场东北侧)8级台阶覆土、撒播草籽、无纺布苫盖、Q2边坡(露天采场东南侧)11级台阶覆土、撒播草籽、无纺布苫盖等工作。2025年6月20日县自然资源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七十一条、《青海省矿山环境恢复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经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党组会研究决定动用企业相应数量的恢复治理基金及植被恢复费以三方询价方式确定第三方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2025年6月30日完成了河道两侧上下游15cm厚覆土种草、无纺布苫盖、河道区域网围栏防护工作,于7月18日完成了Q1区域1-8级、Q2区域1-11级台阶覆土种草、无纺布苫盖、截排水修建及网围栏工作。2025年7月25日同德县人民政府组织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巴沟乡人民政府等通过现场核实、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验收核查,符合验收标准。2025年8月6日州自然资源局赴同德县巴沟乡地干村沟却龙哇建筑用砂矿厂,通过现场核实、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验收复查,认为整改措施已落实,达到整改目标,下一步将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有针对性地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青海省矿山资源管理条例》等,积极扩大传播范围,践行生态保护的发展理念,建立常态化执法机制,定期动态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非法开采,越界开采等行为坚决制止,并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整改完成时间

    2025年8月

社会监督单位及联系电话

 

 

同德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0974-8591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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