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推荐申报2025年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名单及前三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复核评估工作情况的公示
关于拟推荐申报2025年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和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名单及前三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复核评估工作情况的公示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遴选及复核评估工作的通知》(环办生态函〔2025〕303号)和《关于印发<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管理规程>的通知》(环办生态〔2025〕24号)要求,在各地积极申报、专家预审的基础上,经我厅认真研究,拟推荐西宁市大通县,黄南州尖扎县,海南州同德县,果洛州达日县,西宁市城北区5个地区申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拟推荐西宁市城北区,果洛州班玛县,海北州门源县,海南州兴海县,黄南州泽库县5个地区申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同时,根据相关要求,经专家预审,前三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复核评估地区西宁市湟源县、海南州贵德县,提交材料符合复核评估条件,拟推荐复核评估。
现按照要求对以上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期9月12日至18日。如对推荐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
联系人:李娜0971-8239734
边诗涵0971-8175165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9月12日
来源丨厅自然生态保护处 省生态环境规划和环保技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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