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禁年底违规突击使用门诊统筹医保基金的公告
为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保障医疗保障制度健康可持续发展,针对年底可能出现的违规突击使用门诊统筹医保基金行为,现面向全州定点医药机构、全体参保人员发布如下公告:
一、明确行为红线,杜绝违规操作
(一)定点医药机构严禁以下行为
1.以清空参保人门诊统筹年度限额为目的,违规集中刷实体医保卡、电子医保码等医疗保障凭证;
2.采取突击开药、超量供药等方式,诱导参保人购买非病情必需的药品;
3.通过有奖销售、办理会员卡、附赠药品礼品或减免费用等形式,引诱参保人使用门诊统筹医保基金;
4.将医保目录外药品、保健品及生活类物品串换为医保目录内项目结算,或虚构医疗服务、传输虚假数据套取基金。
(二)参保人员严禁以下行为
1.转借、出租本人医保凭证供他人冒名使用,或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就医购药;
2.虚构病情、夸大症状,为他人购药或购买非必需药品,浪费医保基金;
3.滞留医保凭证交由定点医药机构,通过“空刷”“套刷”等方式套取现金、实物等非法利益;
4.配合定点医药机构串换非医保项目结算,或转卖医保药品获取非法收益。
二、强化监管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医保部门将通过大数据监测、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大对年底违规突击使用门诊统筹医保基金行为的排查力度。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严格依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规定严肃处理:
个人以骗保为目的造成基金损失的,最高处骗取金额5倍罚款,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12个月;
定点医药机构以骗保为目的造成基金损失的,最高处骗取金额5倍罚款,解除医保定点服务协议;
涉嫌欺诈骗保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相关责任;涉及党纪、职务违法犯罪的,同步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三、倡导社会监督,共建基金安全防线
医保基金是群众的“救命钱”,维护基金安全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欢迎全州参保人员、定点医药机构及社会各界参与监督,若发现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拨打医保举报电话,对提供有效证据且查实的举报案件,将按照《青海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四、 举报电话
同德县医保经办中心:0974-8592158
同德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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