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同德县公安局关于元宵节期间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和“低慢小”飞行器飞行的通告
通告
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元宵佳节,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消除烟花爆竹燃放和“低慢小”飞行活动带来的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就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和管控“低慢小”飞行活动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燃禁放禁飞时间 2026年3月3日(农历正月十五)18时至23时。
二、禁燃禁放禁飞区域 同德县尕巴松多镇宗日广场及周边区域。
三、未经批准,禁止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在上述时间、区域内进行体育、娱乐、广告性飞行活动以及施放气球、孔明灯等“低慢小”飞行物。
四、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上述时间、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五、对非法燃放烟花爆竹及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查处。对违反《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对非法生产、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同德县公安局
2026年2月27日
来源:同德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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