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德县原农业技术推广站业务楼公开招租公告
根据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管理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同政办〔2022〕50号)文件要求,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决定将同德县尕巴松多镇城关东大街34号原农业技术推广站业务楼1幢3层共计819.7平方米进行公开招租。
一、招租基本情况
本次招租的为同德县尕巴松多镇城关东大街34号原农业技术推广站业务楼1幢,建筑面积共计819.7平方米。该楼为混合结构,地上3层,建于2014年。室内地面铺设地板砖,室内墙面、吊顶均为砂浆抹灰基层覆涂料饰面,水电暖设施齐全,房产紧邻道路,交通方便,门面户型方正,视野开阔,是理想的办公地段。
二、出租期限、租金、招租方式及招租原则
1.出租期限:租期为三年,自租赁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
2.租金及押金:按公开招租最终确定的价格收取年租金;租赁押金按10000元收取,租赁期满退还。
3.招租方式:通过现场竞价方式公开招租,租金最低限价现场公布,单次竞价幅度不低于1元/平方米,价高者获得租赁权。
4.招租原则:本次竞租为整栋办公楼整体招租。本次招租租金底价参照第三方房地产评估公司评估结果确定,为20元/平方米/月。
三、经营及使用要求
承租方不得开设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不允许用于经营餐饮、易燃易爆品、农药等有刺激气味和国家规定不得经营的商品。
四、管理与服务
具体工作由同德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协助承租户办理相关手续,同时承租人应做到:
1.独立承担经营及使用过程中的一切法律责任;
2.自行承担水电暖等各项生活及经营配套费用;
3.按国家相关规定足额、按时自行申报缴纳各项税费;
4.自行办理经营所需的各类证照及审批手续;
5.租赁房屋的室内装潢、水电管线改造及安装等事宜,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
6.租金按年缴纳,实行先缴后用,承租方须在约定时限内足额缴纳年度租金;
7.取得租赁权后,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不得违规改变房屋原有结构和约定使用用途;
8.按实际使用情况,承担房屋日常维修维护及相关费用;
9.租赁期内因政策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同德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不承担责任。
五、竞租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10日—3月12日15点前
2.公开竞价时间:2026年3月13日上午10点
3.报名地点:同德县新区党政综合办公楼3楼302室
4.竞租地点:同德县新区党政综合办公楼3楼316室
5.报名要求:
(1)报名单位或个人须提交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报名时需缴纳每户2000元竞租保证金。
6.竞价要求:
(1)竞价人报价时,填写的竞租报价单是企事业法人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是个体工商户(自然人)的必须由其本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递交主持人,经主持人确认后及时更新价格。
(2)最新一次报价提交后,经主持人连续三次报价后仍无人应价的,即表示成交,竞租人应当场签字确认成交,则本次竞价结束,最后报价的竞租人即为最终受让人。
(3)竞租人参与现场竞买时,必须先举牌,并以不低于宣布的加价幅度竞价,否则竞价无效。
(4)竞租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否则预付保证金不退,并承担给委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当其他竞租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
(5)竞价成交后,竞租人不得以不了解或不完全了解竞价标的为由,提出取消该项交易,否则,没收保证金,由此产生的纠纷及带来的损失由竞租人承担。
(6)竞价结束后,凡没有成交的竞租人,凭竞买前所交保证金收据领回保证金,成交者保证金转为定金。
(7)竞租人必须遵守会场秩序,不得阻扰其他竞租人叫价,不得干扰竞价会进行,更不能有操纵、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取消竞租资格,没收保证金,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合同签订
竞价成功后,竞租人和办公楼出租方当场签订租赁意向书。待公示期满,于2026年3月20日前签订租赁协议并交清年租金及房屋押金,逾期将按违约处理,将不退还竞租人预付的保证金,另有约定的除外。
竞租报名联系人:刘善毅 139******4485建议高亮 错别字系统标注
同德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6年 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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