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同德县气象局关于开展地面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经同德县人民政府同意,根据春耕生产、森林草原防火、生态修复、夏秋季增雨防雹等需求,同德县气象局定于2026年3月1日至10月31日,在同德地区利用地面火箭、高炮、烟炉等方式开展地面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作业时间
人工增雨(雪)作业时间:2026年3月1日至5月31日。
人工防雹作业时间:2026年6月1日至10月31日。
二、作业区域
同德县县城区域、巴沟乡、唐谷镇、巴滩、拉家路、科加村、完科村。
三、作业装备及数量
采用37高炮、火箭发射装置、增雨烟炉等方式进行地面人工作业。其中:火箭发射装置4架、“双37”高炮3门、增雨烟炉4架。
四、重要说明
在上述作业期间和作业区域进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时,请广大干部群众积极配合,如发现故障弹药下落残骸,请不要靠近、移动、藏匿、拆卸或转卖,立即向同德县气象局或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联系电话:同德县气象局0974-8591969
特此公告。
同德县气象局
202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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