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德县原农业技术推广站业务楼公开招租公告(第二次)
根据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管理工作流程(试行)》(同政办〔2022〕50号)文件要求,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因首次招租有效报名人数未达竞争要求,现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同德县尕巴松多镇城关东大街34号原农业技术推广站业务楼开展第二次公开招租工作,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租基本情况
本次招租房产为同德县尕巴松多镇城关东大街34号原农业技术推广站业务楼1幢,建筑面积819.7平方米,混合结构地上3层,建于2014年。室内地面铺地板砖,墙面、吊顶为砂浆抹灰基层覆涂料饰面,水电暖设施齐全;房产紧邻道路、交通便利,门面户型方正、视野开阔,适用于办公经营。
二、出租期限、租金、招租方式及原则
1. 出租期限:租期三年,自租赁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
2. 租金及押金:按本次公开招租最终确定价格收取年租金;租赁押金10000元,租赁期满无违约全额退还。
3. 招租方式:现场竞价方式公开招租,租金最低限价现场公布,单次竞价幅度不低于1元/平方米,价高者取得租赁权。
4. 招租原则:整栋办公楼整体招租,租金底价参照第三方房地产评估公司评估结果确定,为20元/平方米/月。
三、经营及使用要求
承租方不得将房产用于开设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不允许经营餐饮、易燃易爆品、农药等有刺激气味及国家规定禁止经营的商品,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约定使用用途。
四、管理与服务
本次招租工作由同德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协助承租户办理相关手续;承租方需履行以下义务:
1. 独立承担经营及使用过程中的一切法律责任;
2. 自行承担水电暖等各类生活、经营配套费用及相关税费,按规定足额、按时申报缴纳;
3. 自行办理经营所需各类证照及审批手续;
4. 房屋室内装潢、水电管线改造等事宜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
5. 租金按年缴纳、先缴后用,须在约定时限内足额缴纳年度租金;
6. 取得租赁权后,不得擅自转租、转让房产,不得违规改变房屋原有结构;
7. 自行承担房屋日常维修维护工作及相关费用;
8. 租赁期内因政策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五、竞租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相关事宜
1. 报名时间:2026年3月24日—3月25日下午3:00前
2. 报名地点:同德县新区党政综合办公楼3楼302室
3. 报名要求:
(1)报名单位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个人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报名时缴纳竞租保证金2000元/户,未成交者竞价结束后凭保证金收据全额退还,成交者保证金转为定金。
(二)竞价相关
1. 公开竞价时间:2026年3月26日上午10:00
2. 公开竞价地点:同德县新区党政综合办公楼3楼316室
3. 竞价要求:
(1)竞价人填写的竞租报价单,企事业法人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自然人/个体工商户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后递交主持人,经确认后更新价格;
(2)最新报价提交后,主持人连续三次报价无他人应价即为成交,竞租人当场签字确认,最后报价者为最终受让人;
(3)竞价时需先举牌,且报价不低于宣布的加价幅度,否则竞价无效;
(4)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经济损失;其他竞租人有更高应价的,原应价丧失约束力;
(5)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取消交易,否则没收保证金,承担由此产生的纠纷及损失;
(6)遵守竞价会场秩序,不得阻挠他人叫价、干扰竞价流程,严禁操纵、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取消竞租资格、没收保证金,并追究法律责任。
六、合同签订
竞价成功后,竞租人与出租方当场签订租赁意向书;公示期满后,须于2026年4月3日前签订正式租赁协议,并一次性交清首年租金及10000元房屋押金。逾期未办理的,按违约处理,不予退还竞租保证金(另有约定的除外)。
竞租报名联系人:刘善毅
联系电话:139******4485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同德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所有。
特此公告。
同德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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