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德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关于调整2026年度堤防安全管理责任人和防汛度汛责任人名单的通告
局属各中心、站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三十八条:“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的规定,现根据人事调动,将2026年度堤防安全管理责任人及防洪度汛三级责任人名单调整后予以公布(详见附表),接受社会监督。
请各级责任人要树立讲政治、讲大局的思想,把各项安全责任制落到实处,坚持做到职务到位,思想到位,指挥到位,落实措施到位,确保堤防安全度汛管理。
附件:2026年度同德县堤防安全管理责任人和防汛“三级责任人”名单公示
同德县农牧和水利局
202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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